濟南金泰消防器材供應站主要供應各種滅火器,
山東滅火器的種類很多,按其移動方式可分為:手提式山東滅火器和推車式山東滅火器;按驅動滅火劑的動力來源可分為:儲氣瓶式、儲壓式、化學反應式;按所充裝的滅火劑則又可分為:泡沫、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酸堿、清水等。
本標準規定了山東滅火器的檢查、維修技術要求和滅火器報廢條件。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類型的手提式和推車式滅火器的維修與報廢。
山東滅火器引用標準
GB 4351 手提式滅火器通用技術條件 GB 4402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山東滅火器的檢查
山東滅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須送到已取得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以下簡稱維修單位)檢查,更換已損件,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山東 滅火器不論已經使用過還是未經使用,距出廠的年月已達規定期限時,必須送維修單位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3.2.1 手提式和推車式 1211山東滅火器、手提式和推車式干粉滅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期滿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等檢查。 3.2.2 手提式和推車式機械泡沫滅火器、手提式清水滅火器期滿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3.2.3 手提式和推車式化學泡沫山東滅火器、手提式酸堿滅火器期滿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3.3 外觀檢查發現有 5.1 條所列情況的必須作廢品處理。
歡迎全國各地對山東滅火器有需求的客戶致電濟南金泰消防器材供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