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法律顧問,離婚,補償,子女撫養]因協助對方付出較多義務離婚時可請求補償
來自臺灣的某教師因與男方感情破裂委托熊仁武律師代理向法院起訴離婚,根據某教師的陳述本律師向法院起訴稱:原告在臺灣為被告申請去美國留學的學校并將所有的教書積蓄全部都換成美金(約十萬美金)送被告到美國讀書,盼望被告今后有一番作為。1994年4月3日原告生養一女兒,由于被告在美國求學,養育女兒的責任全都落在了原告一人身上。好不容易盼到被告碩士畢業在美國找份工作,原告想到自己的一切代價和努力即將換來全家三口在美國幸福生活,1997年7月原告辭掉臺灣優越的教師工作,帶著女兒和六大箱行禮到美國與被告團聚,那時四歲的女兒還是{dy}次見到親生父親。但是,事實并沒有原告想象的那么美好,被告碩士畢業后找不到滿意的工作,又不想找份普通工作掙錢養家活口,為了生存原告只好到餐廳辛苦打工掙錢來養活三口之家。之后被告讀博士又增加了很多開銷,原告又不得不除在餐廳打工外,zm還幫別人看管小孩多掙錢補貼家用。但是,被告博士畢業后表面在找工作,實際是在忙些什么也從來不與原告溝通,為此雙方經常爭吵。終于于1991年為了錢的問題大吵一架原告只好帶著女兒回了臺灣。此后原告及父親多次與被告聯系,打電話聯系不上、寫信又沒有回音,被告如同從人間蒸發一般,從此杳無音信。為了女兒和家庭,2003年夏天原告又只好帶著女兒專程去美國尋找被告,在妹妹和許多友人的幫助下好不容易找到了被告。分別兩年半后,被告不僅還是沒有工作,反而更加消沉,wq忘記了自己是一個有妻子、女兒的男人。原告無奈只好買機票將被告送回中國大陸。
被告回大陸后在朋友的幫助下,在廣州找到工作。經過多方考量,原告放棄了臺灣的一切。于2004年夏天到大陸找了一份教書的工作。幾經曲折,本想三口之家應當好好過日子,但是由于原、被告性格不合,思想觀念不同,且長期缺乏溝通,經常為一些瑣事爭吵不休。特別讓原告傷心的是在一次爭吵中,被告竟然罵原告象被人by的“二奶”,原告聽后非常傷心。此后原告在離廣州不遠的城市工作,被告在廣州工作,被告除了偶爾派司機到原告處接女兒去度zm外,原、被告雙方基本沒有什么聯系,更不用說過夫妻生活。被告不僅不對家庭負責,對自己的親生女兒也負擔很少,女生從出生至今被告總共給女兒的費用也沒超過5萬元(人民幣)。
(詳細案件內容, ,東莞熊律師 1880769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