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的施工周期一般都較長,短則1~2年,長則5~10年。水利工程是可供水量分為單項工程可供水量與區域可供水量。一般來說,區域內相互聯系的工程之間,具有一定的補償和調節作用,區域可供水量不是區域內各單項工程可供水量單相加之和。區域可供水量是由新增工程與原有工程所組成的供水系統,根據規劃水平年的需水要求,經過調節計算后得出。 在地下水利用規劃中要遵循以下原則:(1)充分利用地面水,合理開發地下水,做到地下水和地面水統籌安排;(2)應根據各含水層的補水能力,確定各層水井數目和
開采量,做到分層取水,淺、中、深結合,合理布局;(3)必須與旱澇堿咸的治理結合,統一規劃,做到既保障灌溉,地熱井維修又降低地下水位、防堿防漬;既開采了地下水,又騰空了地下庫容;使汛期能存蓄降雨和地面徑流,并為治澇治堿創造條件。在利用地下水的過程中,還須加強管理,避免盲目開采而引起不良后果。 淺層地下水指與當地降水、地表水體有直接補排關系的潛水和與潛水有緊密水力聯系的弱承壓水。 其他水源工程包括集雨工程、污水處理再利用和海水利用等供水工程。集雨工程指用人工收集儲存屋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