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學簽證的申請是所有英語國家中留學申請材料最復雜的。那么為什么加拿大使館要求這么復雜的材料,準備這些材料又是為了證明什么呢-?其實簽證官想要看到的就是以下三點:
1、加拿大留學的目的性和必要性
目的性是指申請人必須有明確的留學目的,對自己的留學生涯有整體的規劃。必要性就是指,去加拿大留學對于申請人是必不可少的,并且是不可代替的,申請人要有充分的理由說明自己為什么不留在國內學習,為什么沒有選擇其他的國家,為什么一定要去加拿大-這兩點都要體現在申請人的學習計劃中,它是學生簽證申請成功的關鍵,也是簽證官考察申請人是否有移民傾向的重要依據之一。
2、足夠的資金
由于是自費留學申請,因此申請人必須提供足夠的資金支付其在加拿大留學期間的學費及生活費,不會非法打工、不會給加拿大政府帶來任何的負擔與麻煩。使館要求提交18個月以上的存單及銀行出據的存款證明并一份資金來源說明。另外提交任何有誤導性質的文件,也會讓使館簽證官增加疑慮,并導致拒簽。這個環節需要很強的專業知識和操作經驗才可以將資信情況解釋得合理合情,取得簽證官的信服。
3、讓簽證官相信申請人能學成回國。
這一點很重要,滿足了以上兩個條件,申請人還必須向簽證官證明,自己在完成學業后會立即回國,不會在加拿大繼續逗留,表明他返回祖國的積極性。現在申請留學的目的是純粹的,不是為了移民或其他的目的。這就要求申請人將現在的留學申請和日后在國內的事業發展結合起來。
另外,申請人還要將以上這幾點有機的融合起來,使得材料成為一個整體,cdxc簽證官對申請人移民傾向,資金不足的懷疑,這樣就能夠成功獲得簽證。
二、2011年加拿大留學簽證申請的資金擔保一定要60萬,一定要18個月以上嗎?
-不一定。首先,加拿大留學資金擔保因人而異,沒有一個固定的金額。涵蓋申請人在加拿大期間的學習和生活的費用即可。其次,要求18個月以上的存款歷史的真正目的不是要追求18個月,而是要證明這些存款確實是申請人或擔保人的收入來源,而不是為了留學臨時拼湊出來的。
三、目前的資金不夠涵蓋所有的留學費用怎么辦?
如果2011年加拿大留學簽證申請人所提供的資金擔保不足,但其父母具有很強的持續收入的能力,并提供令人信服的證據,也是可以獲得簽證的。
四、提供了60萬以上,18個月以上的存款就一定能拿得到2011年加拿大留學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