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律師收費標準
1、刑事:
(1)偵查階段:2000-5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5000-15000元。
(3)審判階段:6000-30000元。
(4)對疑難重大復雜案件、集團犯罪案件可在不高于上列標準的1.5倍的范圍內協商確定收費;刑事自訴、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標準執行。
2、民事、商事、行政訴訟:
(1)不涉及財產:3000-20000元。
(2)涉及財產: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
5萬-10萬元(含10萬元): 6%
10萬-50萬元(含50萬元): 5%
50萬-100萬元(含100萬元): 4%
100萬-500萬元(含500萬元): 3%
500萬-1000萬元(含1000萬元): 2%
1000萬-5000萬元(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3、說明:
(1)上列各項收費標準和比例是辦理訴訟案件一個審級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未辦一審而辦二審的,按一審標準收費;曾辦一審再辦二審的或曾辦一審或二審,再辦發回重審、再審申請或確定再審案件的,按一審標準減半收費;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訴訟一審或二審階段按仲裁標準減半收費。
(2)刑事附帶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審標準減半收取。
(3)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商事案件亦可采取風險收費,風險收費的{zg}收費標準或總額,不得超過爭議利益的30%。
三、協商收費及法律顧問費
(一)適用范圍:除訴訟、仲裁、執行案件外的其它各類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
(三)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按以下標準收費:
1、股份有限公司、集團公司、總公司、三資企業聘請的,每年收費15000至100000元;如包括下屬子公司、成員公司、分支機構或境外公司的,可超過本項標準收費;
2、有限責任公司、一般公司、中小型企業聘請的,每年收費5000元至50000元;
3、公民個人、個體戶聘請的,每年收費2000元至15000元。
四、計時收費(可上下浮動20%)
(一)適用范圍:全部律師服務事項。
(二)收費標準:200-3000元/小時。
資深律師熊偉,男,45歲,廣東中山大學刑法學碩士,東莞戶籍,從事法官和律師20余年,辦理案件1800余宗,30余宗死刑案件已被改成死緩、無期和有期的高{jd0}刑辯護律師。倡導“誠信{gx}”,具備十余年的刑辯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