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經濟類申請條件:
1)地區要求:項目設立于大溫哥華以外的地區;
2)資產要求:擁有40萬加幣以上的資產(包括房產、股票、公司股份、現金等各種有價財產);
3)投資條件:最少投資20萬加幣(不包括房地產);
4)股權要求:新設立或購買、參股現有公司,占有公司權益不低于1/2;
5)創造就業:生意能夠提供1個以上的新職位(加拿大公民或{yj}居民);
6)管理要求:申請人應參與公司的運營和管理;
7)快速通道:通過支付BC省政府抵押金12.5萬加幣,可獲得快速移民申請的處理。
c.策略類申請條件:
1)公司要求:該公司須證明以前在相關行業有過成功經驗;
2)投資條件:投資額為50萬加幣,必須參與新的投資項目或生意的擴展;
3)商業計劃:需提供一份能夠給BC省帶來經濟效益,切實可行的商業計劃書;
4)連帶申請:可以攜帶關鍵職員進入加拿大完成該項目,每攜帶一個人,公司應為加拿大人或{yj}居民提供至少3個就業機會;
5)助手要求:提供申請人是資深雇員連同其為何對該生意的建立和發展有重要貢獻。
6)地域要求:不限定投資區域,BC省境內即可;
7)快速通道:通過支付BC省政府抵押金12.5萬加幣,可獲得快速移民申請的處理。
大溫地區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