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投資移民基本條件
加拿大聯幫投資移民申請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是什么?
1、申請人需有一百六十萬加元(約1000萬人民幣)之凈資產以上的個人資產(包括銀行存款,房地產所有權及獨自擁有或參股公司的所有權)。申請人的財產必須是經過自己努力積累的。
2、申請人一般應有三年以上的生意經驗,成功地經營、控制或操作過一個工商業。
3、申請人在加拿大投資二十二萬加元。
目前,加拿大投資移民計劃允許投資者簡單的通過投資加拿大移民基金而獲得移民簽證。加拿大《移民法》對"投資移民"定義如下:
根據移民法的定義和簽證的具體要求,申請加拿大投資移民的必備條件包括:
1. 必須擁有至少160萬加元凈資產
2. 證明這些資產來自于商業努力所得
3. 證明具有三年以上擁有過,控制過或領導過企業的管理經驗
4. 投資至少22萬加元到政府監管的基金
5. 身體健康
6. 無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