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的形式和類型(同聲傳譯)。翻譯包括口譯 (interpretation) 和筆譯 (translation) ,是運用一種語言把另一種語言所表達的思維內容準確而完整地重新表達出來的語言活動,并且決不能脫離原文內涵而進行硬譯、死譯,必須要做到譯文的忠實、通順。
翻譯要做到 “ 譯成之文,適如其所譯 ” ,并要盡可能地達到 “ 信、達、雅 ” 的境界。除了人可以從事翻譯活動外,人還可操縱機器從事翻譯活動。不過目前看來,機器翻譯還不盡人意。
口譯的形式和類型:交替傳譯 (consecutive interpreting) 、咬耳朵 (whispering) 和同聲傳譯 (simultaneous interpreting) 。 同聲傳譯( simultaneous interpreting ), 又稱同步翻譯、同聲翻譯、會議翻譯,簡稱同傳;交替傳譯( consecutive interpreting ), 又稱連續翻譯,簡稱交傳。
同聲傳譯 同傳,顧名思義,即基本同步地實現對講話者發言的口譯,多用于國際會議、專業研討會等場合。同傳的形式: 譯員通過專用的傳譯設備提供即時口頭翻譯,即譯員通過話筒講話,聽眾通過耳機接收,這種翻譯形式可同時有幾種語言,如聯合國大會就有六種語言的同聲傳譯。鑒于同傳有一定的技巧性要求,專門的培訓和大量的練習都不可或缺。
同聲傳譯最早始于 1919 年的巴黎和會。在巴黎和會上開始借助英、法兩種語言的翻譯進行談判,其中一部分談判采用了同聲傳譯,這也意味著同聲傳譯作為一種專業開始形成。后來,二戰后的紐倫堡軍事審判法庭( 1945-1946 ),同聲傳譯{dy}次得到相當大規模的采用來審判納粹戰犯,效果不錯。于是在 1946 年的聯合國會議上開始正式采用同傳,結果使會議的時間縮短了一大半,經費也相應的減少了許多。
中國是在 1952 年在北京召開的亞洲地區和平會議上首次使用,時至今日也不過是 40 年的發展歷程。 同聲傳譯時間效率高,有利于聽眾對發言全文的理解。因為聽眾不必像聽交傳那樣,思緒不時被翻譯的介入而打亂,時間也會節省近一半。 同聲傳譯通常是 2~3 人一組 連續工作三個小時 ,每人 15-20 分鐘交換一次。 休息兩個小時后再工作三個小時。當遇到高難度的講演,一般指講話人的口音過重或是源語的譯員太少,同傳譯員會采取同傳接力( Simultaneous Interpretation Relay )。即由一組譯員把源語譯成英語或法語,再由其他譯員把譯出的英語或法語譯成各自的母語。 在聯合國里,英文、法文、西班牙文及俄文是兩人一組,因為這幾種語言是單向翻譯,即,英文翻譯箱只負責把其它所有該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