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獲知江蘇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dy}階段錄取信息和填報第二階段高考志愿的通告江蘇省教育考試院一、考生查詢錄取情況的時間及辦法我省普通高校招生{dy}階段錄取的提前錄取批次、{dy}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的錄取工作于7月26日結束。考生可于7月28日至8月1日到本人高考報名地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地點,或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http://)查詢本人的錄取情況。二、填報第二階段高考志愿資格線1. 文科類、理科類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達4C1合格,總分在170分及以上,且選測科目等級符合擬報考院校要求。2. 體育類、藝術類考生七門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等級中D級不得超過3門。其中,體育類考生文化總分在170分及以上,專業省統考成績在90分及以上;藝術類考生文化總分在135分及以上,專業省統考成績在155分及以上,或專業校考成績合格。凡未被{dy}階段招生院校錄取、高考成績達到上述相關科類填報志愿資格線的考生,均可填報第二階段相關批次高考志愿。三、填報第二階段高考志愿的時間及要求符合上述填報志愿條件的考生,可通過計算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http://)或填報志愿專設的網站(http://)填報第三批本科院校,以及文科類、理科類高職(專科)統招批次和體育類、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志愿。為加強考生網上填報志愿的指導和管理,第二階段填報志愿仍需由中學組織集中填報。填報時間為7月28日8:30—8月1日24:00止,確認時間為7月28日—8月2日每天8:30—17:00,確認截止時間為8月2日17時。考生確認志愿信息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本人高考報名地招生辦公室的規定為準。未經確認的志愿信息一律無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如考生不按報名地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時間、程序和要求對本人志愿信息予以核實并親筆簽字確認,或由于考生填報志愿失誤而對考生本人錄取產生的不利影響,由考生本人負責。填報第二階段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再現場確認,考生填報的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信息,只需在規定的時間內直接網上填報并提交即可。考生在選報高校和專業志愿時,須仔細閱讀擬填報高校《招生章程》,了解高校的專業安排及錄取規則,根據高校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各專業對考生的選測科目要求、收費標準等,結合本人的體檢結論和家庭經濟條件等情況,慎重填報,避免因不符合高校要求而造成志愿無效。高校按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確定并已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等,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它遺留問題的處理。四、關于第二階段各批次省錄取{zd1}控制分數線的劃定第二階段高考志愿填報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將在第二階段填報志愿資格線上,根據各批次院校的招生計劃數以及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報考情況,分別劃定文科類、理科類第三批本科、高職(專科)統招批次以及體育類、藝術類高職(專科)的省錄取{zd1}控制分數線。各批次省錄取{zd1}控制分數線將于8月3日公布。五、填報專業服從和院校服從志愿的有關要求1.院校服從志愿在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表中,設置了“院校服從志愿”欄,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可以填報10所(體育類、藝術類為6所)愿意服從的院校代碼,其含義為,考生愿意無條件服從所填報的10所或6所院校和專業。省教育考試院將按照從左至右的順序、依據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投檔。其中,藝術類“院校服從志愿”,只適用于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填報“院校服從志愿”的考生必須有專業省統考成績,且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