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申請人辦理各種商標注冊事宜有兩種途徑:一是直接到商標局辦理;二是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代理。兩種途徑的主要區別是發生聯系的方式不同和提交的書件稍有差別。在發生聯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與商標局直接發生聯系;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與商標局發生聯系,而不直接與商標局發生聯系。在提交的書件方面,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申請人除應提交的其他書件外,應提交經辦人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除應提交的其他書件外,應提交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注冊事宜的授權委托書。國內的申請人直接辦理商標注冊事宜的,應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在中國辦理商標注冊事宜必須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但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外國企業除外。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注冊事宜的,應準備的書件和辦理程序可以向商標代理機構咨詢。
使用本欄目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每一個類別上每注冊一個商標圖樣為一件商標。每件商標每申請辦理任何一項注冊事宜都視為一件申請,應分別提交一套申請書件,并分別繳納費用。
二、應提交的書件沒有指明份數的,如果在具體要求及注意事項欄目中也沒有特別聲明是多少份的,則應認為是式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