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驗證-注冊資本驗證-廣州注冊資本驗證--驗資是注冊會計師的法定業務。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有關法律、法規對注冊會計師驗資業務的規定與日俱增,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此均有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明確將驗資業務列為注冊會計師的法定業務之一。因此,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工商登記機關不要求提交驗資報告)在申請開業或變更注冊資本前,必須委托注冊會計師對其注冊資本的實收或變更情況進行審驗。
注冊會計師執行公司制企業驗資業務,應當驗證企業的注冊資本實收或變更情況是否符合《公司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暫行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其他企業的驗資業務,應當驗證企業注冊資金的實有或變更情況是否符合《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注冊資本驗證是對審驗單位注冊資本的實收或變更情況進行審驗。
1、貨幣資金出資
以貨幣資金方式出資的,應注意:
(1)貨幣資金出資清單必須與發起人協議、章程等的規定相一致;(2)投資者認繳的投資款必須按規定如數、如期繳入被審驗單位開立的臨時帳戶;(3)收款單位必須為被審驗單位;(4)繳款單位必須為被審驗單位的投資者;(5)繳付款項的用途為投資款;(6)投入貨幣的幣別必須符合發起人協議、章程的規定;(7)銀行回單必須加蓋收訖章或轉訖章,并要求銀行出具詢證函;(8)以外幣投入的,當投資的幣別以被審驗單位的記帳本位幣不一致時,必須審驗其折算匯率是否符合有關財務會計制度以及合同、協議、章程的規定。 (9)與投入貨幣資金有關的實收資本有及相關的資產、負債的會計處理必須正確。資本驗證-注冊資本驗證-廣州注冊資本驗證
2、實物資產投資
以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和材料等資產出資的,應注意:(1)實物資產出資清單填列的實物資產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和作價依據等內容應與發起人協議、章程的規定一致;必須經被審驗單位驗收簽章并獲得各投資者的確認;(2)實物資產的交付方式、交付時間及交付地點必須符合合同、協議、章程的規定;(3)投資者以房屋建筑物出資時,應提供房屋、建筑物的平面圖、位置圖,房屋、建筑物的產權應為投資者所有;(4)以機器設備和材料等實物資產出資的,應提供制造廠家或銷售商的fp及銷售貨物證明、廠家或銷售商的營業執照復印件;(5)以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和材料等實物資產出資的,屬國有資產的,應當經具有資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評估結果應當獲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確認;如果不屬與于國有資產,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非國有資產證明,其作價依據應得到各投資者的認可;(6)投資者與被審驗單位之間必須在規定期間內辦理產權轉讓手續;(7)實地看察和清點實物,實物資產應與出資清單相符;(8)與實物資產有關的"實收資本"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會計處理必須正確。
3、無形資產出資
以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出資的,應注意:(1)無形資產出資清單填列的內容必須與發起人協議、章程等的規定相一致;(2)以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出資的,提交的相關資料如名稱、專利證書、商標注冊證書、有效狀況、作價依據必須齊全;應當經被審驗單位和各投資者確認;并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3)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明和土地平面位置圖,核實其名稱、地點、面積、容積率、用途、使用年限及作價依據應當正確;應經被審驗單位和各投資者確認;經過土地管理門批準轉讓;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明的變更登記手續;(4)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及非專利技術的有效年限應短于被審驗單位的經營年限;(5)以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出資的,除非國家另有規定,其投資額應超過被審驗單位注冊資本的20%;(6)與投入無形資產有關的"實收資本"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會計處理應當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