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代理-廣州稅務代理-廣州稅務代理公司指代理人接受納稅主體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圍內依法代其辦理相關稅務事宜的行為。 稅務代理人在其權限內,以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名義代為辦理納稅申報,申辦、變更、注銷稅務登記證,申請減免稅,設置保管賬簿憑證,進行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等納稅事項的服務活動。
稅務代理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稅務代理行為是以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的名義進行的。
2.稅務代理行為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
3.稅務代理人在其權限范圍內有獨立意思表示的權利。
4.稅務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歸屬于納稅人(含扣繳義務人)。稅務代理-廣州稅務代理-廣州稅務代理公司
稅務代理的范圍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允許稅務代理人從事的業務內容。盡管世界各國所規定的業務不盡相同,但其基本原則是大致一樣的,即稅務代理的業務范圍主要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所委托的各項涉稅事宜。
《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規定,稅務代理-廣州稅務代理-廣州稅務代理公司代理人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從事下列范圍內的業務代理:
1.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手續
2.辦理納稅、退稅和減免稅申報
3.建賬建制、辦理賬務
4.辦理除增值稅專用fp外的fp領購手續
5.辦理納稅申報和扣減稅款報考
6.制作涉稅文書
7.開展稅務咨詢(顧問)、稅收籌劃、涉稅培訓等涉稅服務業務
8.稅務行政復議手續
9.審查納稅情況
10.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
11.利用主機共享服務系統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dk增值稅專用fp
12.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服務
除此之外,涉稅簽證業務范圍包括:
1.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簽證
2.企業所得稅稅前彌補虧算和財產損失的簽證
3.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稅務局的其他涉稅簽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