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縣2014年度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2014-10-11
? 招標編碼:CBL_20141011_11237874
? 開標時間:
? 所屬行業:水利橋梁,農林牧漁
? 標訊類別: 國內招標
? 資金來源: 其它
? 所屬地區:湖北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隨縣2014年度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項目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財政預算內專項資金、省級及地方自籌配套建設資金。項目業主(招標人)為隨縣小型
農田水利重點縣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招標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項目總投資約為2510.00萬元。主要建設內容為:整治堰塘10口,總庫容18.5萬m3;渠道襯砌61條,總長97.37km;新建、改造渠系配套建筑物237處;新建
生產(泥結石)路6條,長25km。
2.2項目建設地點:湖北省隨縣萬和鎮冷家崗、沙河店、皂角樹、龍燈橋、石獅、小河村共6個行政村。
2.3計劃工期:6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企業信譽良好;
(3)取得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及擬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師(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取得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
證,且在有效期內;
(4)近三年來有承擔過農田水利建設項目施工業績(2011年08月10日起,以施工承包合同的簽訂時間為準),且單項合同中標金額在2000萬以上;
(5)擬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師(項目經理)須具有水利工程專業三級項目經理證或二級及以上水利工程專業建造師注冊證(含持有相應臨時執業注冊證書的人員);擬派技術負責人須具備水
利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3.2以上證件均在有效期內。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到隨州市水利水電招標投標管理委員會備案后方可參與投標,且擬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及“五大員”應包括在備案表中。
3.5本招標項目其他要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2)根據鄂水利建函〔2010〕192號文《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建設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規定,本次招標對中標單位實行關鍵崗位“壓證上崗”制度。項目法人在中標單位進場時,查驗中
標單位的人員是否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對中標單位關鍵崗位人員實行“壓證上崗”制度。同時要求中標單位的主要管理人員不得在本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任職;
(3)投標人須對其遞交的投標文件真實性進行承諾,若查證投標文件中存在弄虛作假情形的,其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并按相關法律法規等追究其法律責任。
4.資格審查方式
4.1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4.2根據《關于在招投標活動中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的通知》(鄂檢會[2010]5號)及《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運用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的通知》(隨招標委發[2010]1號)的規定,須對投
標申請人進行行賄犯罪記錄查詢。有犯罪記錄的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將不能通過。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4年10月13日00時00分00秒(北京時間,下同)至 2014年10月17日23時59分59秒下載招標資料。
5.2報名單位需持法定代表人證明或其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證》、《營業執照》(副本)、《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書》(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以上均為原件,其復印件加蓋法人印章留存)。
5.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500元(含圖紙),按照系統提示通過網銀繳納,售后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為2014年11月05日上午09時30分。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本次招標不組織集體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征得項目法人同意情況下自行調研,費用自理。
聯系人: 郭嘉 楊興隆
電 話:010-53502695
手 機:15201136987
傳 真:010-52706140
Email:zbcg316@
郵 編:101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西郊5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