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聯眾廣告裝飾公司-南充:進一步規范戶外廣告管理 過街橫幅等被禁
2012年11月9日,南充市長向東主持召開五屆第29次常務會議,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南充市市轄城區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辦法》對戶外廣告的管理部門職責、設置條件進行了規定,進一步明確了戶外廣告的審批形式、審批條件、審批方式,并對廣告業主申請、設計、設置、變更戶外廣告嚴格規范,《辦法》還規定了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情形。
市政府副市長鄭和平、胡光明,南充軍分區司令員榮久華,副市長朱家媛、袁剛、廖倫志、鄒平、謝和友,市政府秘書長沈一凡參加會議。(閬中廣告公司電話)
《辦法》規定,設置戶外廣告,廣告載體屬于國有的,載體使用權通過拍賣方式公開競價;廣告載體非國有的,載體使用權可以通過協議、拍賣等方式獲得;廣告經營者在取得戶外廣告載體使用權后,在設置戶外廣告前,須向市城管部門申請;《辦法》還對通過拍賣取得戶外廣告載體使用權期限進行明確;城市規劃區內公益廣告載體在符合規劃條件下由市、區財政直接投資,市城管部門統籌管理,有關單位需要發布公益廣告而公益廣告位緊缺的,可租用商業廣告位發布,但不得擅自設置廣告載體。
《辦法》對未經批準擅自設置戶外廣告、期滿不按時拆除的、不符合設置技術規范的情形也規定了相關處理措施。并禁止設置過街橫幅廣告,禁止以交通標志和交通安全設施設置商業戶外廣告,禁止沿街以散發印刷品、舉牌游行、出動流動宣傳車等形式發布商業促銷廣告。(南部廣告公司電話)
會議要求搞好廣告載體規劃布局,嚴格審查程序,要加強監督管理,對城區違規戶外廣告行為要堅決依法予以處理;要進一步明確市轄城區公益廣告的數量、位置以及管理細則,城市規劃區內公益廣告載體由市、區財政直接投資,市城管部門統籌管理,只能用于市、區政府發布公益廣告,有關單位不得擅自設置廣告載體;要合理規劃和規范管理高速公路、國省道的戶外廣告,對其亂象要盡快予以整治。
會議研究了南充市創建全省“五十百千示范工程”有關事宜。“五十百千示范工程”2010年啟動,每年在全省評選5個城市、10個縣城、100個鄉鎮、1000個村莊作為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示范點。我市已有2個縣(市)、16個鎮、120個村成功創建全省“環境優美示范縣鎮村”;今年6月,南充市、南部縣及全市12個鎮、70個村已經成功申報全省“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目前均已列入2012年度“環境優美示范城鎮鄉村”爭創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