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最初的飲酒行為雖然還不能夠稱之為飲酒養(yǎng)生,但卻與養(yǎng)生保健、防病治病有著密切的聯(lián)系。藥酒養(yǎng)生保健現(xiàn)在被逐漸重視起來,飲酒養(yǎng)生的好處也逐步顯現(xiàn)。酒與yw的結(jié)合是飲酒養(yǎng)生的一大進步。
(一)酒之性能
酒有多種,其性味功效大同小異。一般而論,酒性溫而味辛,溫者能祛寒、疏導,辛者能發(fā)散、疏導,所以酒能疏通經(jīng)脈、hq和血、蠲痹散結(jié)、溫陽祛寒,能疏肝解郁、宣情暢意;又酒為谷物釀造之精華,故還能補益腸胃。此外,酒能殺蟲驅(qū)邪、辟惡逐穢。《博物志》有一段記載:王肅、張衡、馬均三人冒霧晨行。一人飲酒,一人飲食,一人空腹;空腹者死,飽食者病,飲酒者健。作者認為,這表明“酒勢辟惡,勝于作食之效也。”
酒與yw的結(jié)合是飲酒養(yǎng)生的一大進步。
(二)藥酒常用制備方法
藥酒的常用制備方法主要有冷浸法、熱浸法、滲漉法及釀制法。
1.冷浸法:將藥材切碎,炮制后,置瓷壇或其它適宜的容器中,加規(guī)定量白酒,密封浸漬,每日攪拌1~2次,一周后,每周攪拌1次;共浸漬30天,取上清液,壓榨藥渣,榨出液與上清液合并,加適量糖或蜂蜜,攪拌溶解,密封,靜置14日以上,濾清,灌裝即得。
2.熱浸法:取藥材飲片,用布包裹,吊懸于容器的上部,加白酒至wq浸沒包裹之上;加蓋,將容器浸人水液中,文火緩緩加熱,溫浸3~7晝夜,取出,靜置過夜,取上清液,藥渣壓榨,榨出液與上清液合并,加冰搪或蜂蜜溶解靜置至少2天以上,濾清,灌裝即得。此法稱為懸浸法。此法后來改革為隔水加熱至沸后,立即取出,傾入缸中,加糖或蜂蜜溶解,封缸密閉,浸漬30天,收取澄清液,與藥渣壓榨液合并,靜置適宜時間后,濾清,灌裝即得。
3.滲漉法:將藥材碎成粗粉,放在有蓋容器內(nèi),再加入藥材粗粉量60~70%的浸出溶媒均勻濕潤后,密閉,放置15分鐘至數(shù)小時,使藥材充分膨脹后備用。另取脫脂棉一團,用浸出液濕潤后,輕輕墊鋪在滲漉筒(一種圓柱型或圓錐型漏斗,底部有流出口,以活塞控制液體流出)的底部,然后將已濕潤膨脹的藥粉分次裝人滲漉筒中,每次投入后,均要壓平。裝完后,用濾紙或紗布將上面覆蓋。向滲漉筒中緩緩加入溶媒時,應先打開滲漉筒流出口的活塞,排除筒內(nèi)剩余空氣,待溶液自出口流出時,關(guān)閉活塞。繼續(xù)添加熔媒至高出藥粉數(shù)厘米,加蓋放置24~48小時,使溶媒充分滲透擴散。然后打開活塞,使漉液緩緩流出。如果要提高漉液的濃度,也可以將初次漉液再次用作新藥粉的溶媒進行第二次或多次滲漉。收集滲漉液,靜置,濾清,灌裝即得。
4.釀制法:即以藥材為釀酒原料,加曲釀造藥酒。如《千金翼方》記載的白術(shù)酒、拘杞酒等,都是用此方法釀造。不過,由于此法制作難度較大,步驟繁復,現(xiàn)在一般家庭較少選用。
(三)注意事項
1.飲量適度:這一點是至關(guān)重要的。少飲有益,多飲有害.太過傷損身體,不及等于無飲,起不到養(yǎng)生作用。
2.飲酒時間:一般認為,酒不可夜飲。《本草綱目》有載:人知戒早飲,而不知夜飲更甚。既醉且飽,睡而就枕,熱擁傷心傷目。夜氣收斂,酒以發(fā)之,亂其清明,勞其脾胃,停濕生瘡,動火助欲,因而致病者多矣。由些可見,之所以戒夜飲,主要因為夜氣收斂,一方面所飲之酒不能發(fā)散,熱壅于里,有傷心傷目之弊;另一方面酒本為發(fā)散走竄之物,又擾亂夜間人氣的收斂和平靜,傷人之和。
3.飲酒溫度:在這個問題上,一些人主張冷飲,而也有一些人主張溫飲。主張冷飲的人認為,酒性本熱,如果熱飲,其熱更甚,易于損胃。如果冷飲,則以冷制熱,無過熱之害。元代醫(yī)學家朱震亨說:酒“理直冷飲,有三益焉。過于肺入于胃,然后微溫,肺先得溫中之寒,可以補氣;次得寒中之溫,可以養(yǎng)胃。冷酒行遲,傳化以漸,人不得恣飲也。”但清人徐文弼則提倡溫飲,他說酒“最宜溫服”,“熱飲傷肺”、“冷飲傷脾”。比較折中的觀點是酒雖可溫飲,但不要熱飲。至于冷飲溫飲何者適宜,這可隨個體情況的不同而有所區(qū)別對待。
4.辨證選酒:根據(jù)中醫(yī)理論,飲酒養(yǎng)生較適宜于年老者、氣血運行遲緩者、陽氣不振者,以及體內(nèi)有寒氣、有痹阻、有瘀滯者。這是就單純的酒而言,不是指藥酒。藥酒隨所用yw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性能,用補者有bx、滋陰、溫陽、yq的不同,用攻者有化痰、燥濕、lq、行血、消積等的區(qū)別,因而不可一概用之。體虛者用補酒,血脈不通者則用hqhx通絡的藥酒;有寒者用酒宜溫,而有熱者用酒宜清。有意行藥酒養(yǎng)生者{zh0}在醫(yī)生的指導下作選擇。 5.堅持飲用:任何養(yǎng)身方法的實踐都要持之以恒,久之乃可受益,飲酒養(yǎng)生亦然。古人認為堅持飲酒才可以使酒氣相接。唐代大醫(yī)學家孫思貌說:“凡服藥酒,欲得使酒氣相接,無得斷絕,絕則不得藥力。多少皆以和為度,不可令醉及吐,則大損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