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微信頻道)編輯(微信:mu76279355)
微商目前尚無統一認知的定義。一般是指以“個人”為單位的、利用web3.0時代所衍生的載體渠道,將傳統方式與互聯網相結合,不存在區域限制,且可移動性地實現銷售渠道新突破的小型個體行為。簡單的說,微商就是資源整合。
微商包含微信電商。微信僅僅是微商的一個小的組成部分,是其中的一個媒介載體。
微商與傳統電商的區別編輯(微信: mu76279355詳詢)
投入小、門檻低、傳播范圍廣、足不出戶便可推廣與銷售、只需個體行為等特點,滿足了大多數有意愿自己做點生意,卻不敢輕易嘗試實體性創業,亦沒有太多資本投入,也不熟悉企業運營的個體。
它彌補了傳統市場與電商市場的渠道費等高成本、短促人員高管理要求、投入成本回收慢等問題,不僅可以快速鋪開銷售渠道,還可以用低成本迅速將廣告鋪開。
爭議編輯
品牌商對微商運營不了解
微商(微信: mu76279355詳詢)市場是一把雙刃劍,盡管其具低成本、回款快等特點,但由于其門檻低、要求不高、個體行為等原因,給品牌商帶來了運營管理上的難題,經常能看到某些微商為了現金流低價傾銷、串貨,為了利潤混入假貨,侵害其他微商、商家、甚至客戶的利益,隨著時間的積累,很多微商及客戶會對商家品牌產生質疑,導致品牌疾速死亡等現象。
用法不當,刷屏不斷,引人反感
微商(微信: mu76279355詳詢)大多數人認為就是刷刷朋友圈,基于微信朋友圈推廣,而朋友圈是社交平臺,更是一個私人圈子,大多數人上朋友圈是為了利用碎片化的時間了解朋友的{zx1}動態,拉近朋友間的距離,看看新奇特的事物,或者利用碎片化的時間去學習與分享。發布一兩次產品,大家可能會覺得新鮮,但簡單粗暴地反復刷屏,則會引起朋友們的反感,進而屏蔽甚至刪除其朋友圈關系。這就好比,電話是用來達成人與人之間溝通的,但很多企業卻用電話營銷這種手段推銷產品,我本人幾乎每天都會接到3~5個推銷電話,接到這樣的電話,我基本都會在1~3秒種之內非常不禮貌地直接掛掉電話。關于微商從業人員如何做好微商,即能拓新,又能維舊,是一個系統性的工作,我會在下一篇小結中介紹一些合理的、不讓人反感的做好微商之法。
大量非法暴利的三無產品混入
一方面,很多不法商家,沒有資本、研發和生產實力,利用微商渠道的隱蔽性,不易監管,市場混亂等特點,生產、銷售主流市場明令禁止的產品,利用效果好、價格低等噱頭,不斷圈錢、跑路換品牌重新圈錢;另一方面,微商從業者缺失法律法規常識,貪圖效果好、利潤高的產品等客觀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三無產品的流入。而這些三無產品往往偽造質檢文件,以明顯的效果快速占有市場,而當消費者身體出現不適,媒體曝光后,卻找不到生產廠商。例如“泰國童顏sq”,在媒體曝光其“扒皮膏”鉛汞超標1萬倍后,國家監管部門卻找不到其生產廠家。其實,在非主流市場上,存在著很多這樣的不良商家,只是他們大多沒有被曝光,如前兩周我接觸的兩個品牌,一個對外宣稱是法國產品,香港監制;另一個號稱英國倫敦出品,北京總代。從包裝上來看,此二者均是全英文包裝,無中文標識,號稱英國出品的這個品牌,在倫敦的產地是一處公寓房間;而來自法國,香港監制的產品,更是連廠家聯系方式都沒有。
辨析編輯
對于微商(微信: mu76279355詳詢)卻有著兩個截然不同的觀點,一種是魔鬼,說她是非法傳銷;另一種是天使,說她是電商的顛覆者,屌絲的造富機。
微商(微信: mu76279355詳詢)與傳銷的相似點:都是層級管理,不斷發展下線(代理),下線一般都是親朋好友,下線一般都要先購買商品;都是用輕松賺錢來作為宣傳口號。
微商與傳銷的不同點:所銷售的商品一般并非高價,多為面膜、服裝等消費頻率比較高的商品;根本目的是為了賣貨賺錢,不是通過詐騙賺錢。
微商與電商
電商是做貨的生意,以商品為中心;而微商則是做人的關系,是以人為中心。電商時代都在追求爆品,只要產品足夠好,價格足夠吸引力,能夠制造爆品神話。但微信為代表的移動互聯網時代,是社交的時代,這時候你和粉絲的關系、人與人的關系才是最核心的東西。通過關系獲得信任,通過信任賣出商品才是關鍵所在。
電商時代追求流量和入口,無論是PC時代還是APP時代,都是要追求流量導入,追求不斷拉新客戶,追求成為入口。但社交購物的微商時代,游戲規則變了,追求的是關系深度,你不一定要有太多的客戶,只要將粉絲、用戶的關系做深,維系老客戶,提升購買頻率,能夠形成持續的購買。這時候做人的關系是核心,維護老客戶是核心,提升復購率是核心。微信: mu76279355詳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