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日起,《全國稅收征管規范》將進入1.0版時代,這一規范將在全國范圍內試行,以更明確的稅收管理標準、更具體的征管業務事項、更詳細的環節流程操作為納稅人帶來全新的納稅申報體驗。
新規范內容:
新規范將各項征管具體業務分為11個業務類別,共包含152個業務小類,對應具體612個稅收征管業務,涉及稅收政策法規與規范性文件1125份,形成了稅收征管業務的基本體系結構,
1、執行政策規范。所有規范事項堅持依法依規,以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總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為政策依據。
2、理業務標準。業務流程與辦理規范保持一致,把涉稅事項確定在規范的業務操作流程上,并對應每一節點提出統一的工作要求。
3、管理要求統一。每一征管業務事項體系完整、獨立成項,盡量做到將抽象的法律規定整合為具體、可操作、標準化的征管實務。
4、業務流程簡約。減少表證單書,簡化工作程序。把每一業務事項按照“啟動—處理—結束”三個環節有機串聯起來,做到精簡、{gx}。
5、指導工作實用。便于操作、便于執行、便于落實,力求檢索簡單、脈絡清晰、示范直觀、提示明確。
6、具體應用可擴展。考慮各地實際,在業務事項描述中專設業務創新處理條目,融合征管實踐創新內容,實現對稅收創新業務的yl和兼容。
新規范優勢:
1、涉稅事項更確定。堅持稅收法定原則,所有稅收征管事項,包括業務事項本身、處理過程、處理內容皆于法有據,確保嚴格按照法定權限、程序和標準行使權力、履行職責。
2、管理服務更公平。通過統一辦稅事項的實體性和程序性要求、公開辦理過程和結果,規范稅務機關履行職能,快速響應納稅人的辦稅要求和訴求,防止侵害納稅人合法權益行為的發生。
3、業務辦理更便捷。切實落實職能轉變、簡政放權的要求,對稅收優惠類業務實現適度歸并,將稅收優惠業務分為備案和審批兩大流程,將具體的優惠事項業務處理要求歸為附列資料,確保優惠處理流程規范穩定。
4、辦稅成本更經濟。合理設計征管業務必經的辦理環節和工作職責,利用信息技術,將需要納稅人跑多次的事項簡化為即辦事項,簡并優化相關涉稅文書資料,能生成的不用報送、能共享的不用采集,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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