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未到購買期限的房子,五年后再轉名字有沒有風險?
請問準備購買未到購買期限的房子,等五年后再轉名字有沒有風險,有沒有法律保障,合同是否有效……
贏了網法律顧問:
針對您的描述,從法律的角度為您作如下分析:
我國實行的是物權變動區分原則。與對方簽訂了買賣合同只是成立了一個債權,而不能立刻取得房子的物權,物權的取得必須進行相應的登記。您和對方約定五年后過戶,這期間一旦對方違約,將房子轉賣給他人并且過戶的話,那么您就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所以是有風險的。
如果您和對方簽訂合同,那么合同是有效的,對方違約,您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可能無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一旦房屋價格的升值超過需要支付的違約金時,賣方是很容易違約的,而您將會承受損失。
鑒于上述分析,建議您:
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慎重做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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