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廣告人,是指在廣告行業或廣告事業上取得顯著成就,而又為廣大群眾所熟知、所崇拜的人物。廣告則是最正確、最有價值的廣告。人們往往把廣告分成很多類,廣告人見多識廣知識淵博,他所說的話就是名言,名人推銷的產品就是名。而有些名人也以名人自居,說話、辦事不知天高地厚。所以,現如今有的人,一有專著就請名人題詞、作序,把與名人的合影印在書的首頁;重要會議請名人出席、講話;商品要名人作代言人,這就是所謂“名人效應”。近幾年來,名人、明星做廣告普天蓋地,大有愈演愈烈之勢。 用名人包裝商品,以提高產品的知名度,是商家慣用的手法。像太白酒、沛公酒、孔府家酒,還有李寧運動服、喬丹球鞋等。畢竟歷史上的李白、漢劉邦好酒,且有“李白斗酒詩百篇”的美譽;李寧是體操王子,喬丹是籃球jx,用他們的名字命名商品,只要本人愿意,又不構成侵權就無可厚非。可是請名人作廣告,就有許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現代不少青少年想當明星,當不成明星就當追星族。他們以為明星風光,無所不知,無所不曉,聽明星的話、跟明星學準沒錯。不少商家看清了青少年的這一弱點,紛紛花巨資請明星作廣告,而明星們一旦作了廣告則名利雙收,何樂而不為?致使明星、名人廣告泛濫,害人害己。 有的大腕明星常在電視上忽悠觀眾逗笑,實有可原,可是他們在臺下做起廣告來仍忽悠群眾,說什么“不看廣告看療效”,什么“泄痢停,泄痢停,一吃就停”,明星說行準行,不信請君試一試,于是把你忽悠定了。 有的演員演起皇上惟妙惟肖,可是卸了裝本應變為常人,但他仍以皇上自居,穿上龍袍,戴上hg,現身說法推廣御食、御酒、御藥。這種以假亂真的廣告,實在令人作嘔。 有些明星自以為戲演得好,是名人。既然是名人當然無所不知,服裝、醫藥、家電、天文、地理,什么樣的廣告都敢做,像演戲,說得天花亂墜,誤導消費者。 有的影視明星故事演多了,作起廣告像編故事,說得頭頭是道,有鼻子有眼,廣大群眾信以為真,爭相購買。 有的廣告一個明星代言還嫌不夠,呼啦啦上來一群明星,個個贊不絕口,不由你不信服。 還有的明星一個人作廣告嫌孤單,又拉上自己的孩子登臺表演;推銷產品;再不然恩愛夫妻帶著不滿周歲的孩子登臺作廣告,更有家庭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