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圍擋使用的材料應保證圍環保。市政工程項目工地,施工單位不得在工地圍欄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這樣不僅會影響城市市容,還有可能會坍塌。在經批準臨時占用的區域,應嚴格按批準的占地范圍和使用性質存放、堆卸建筑材料或機具設備,臨時區域四周應設置高于1m的圍欄。
2.建設工程工地四周應按規則設置接連、密閉的圍欄;建造多層、高層建筑的還應設置防護設備。在市區首要路段和市容景觀道路及機場、碼頭、車站廣場設置的圍欄其高度不得低于2.5m,在其他路段設置的圍欄,其高度不得低于1.8m。
3、在有條件的工地時,四周圍墻、宿舍外墻等當地,有必要張掛、書寫反映企業精力、時代風貌的醒目宣揚標語,這樣是對城市市貌的一種裝飾。施工圍擋做美化處理,噴涂企業文明施工用語及開發項目商業廣告或者書寫反映企業精力、時代風貌的醒目宣傳標語。嚴禁張貼、涂寫垃圾廣告。
4.板與板之間銜接平順,直線要在一條直線上;板與板不得留有縫隙,即在場外不能看見場內施工。圍擋沿線設置紅燈或者隔段用反光錐用于夜間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