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申請被拒絕,您有權提出申訴。在移民局做出判決后的18天內,申請人可向移民局地區辦公室提出申訴,附上被拒的申請復印件。如審核結果由申請人本人接收,則必須在移民局做出決定后的15天內提出申訴,申訴的申請費為$385。此類申訴將由華盛頓特區的行政上訴辦事處(AAO)審理。
注意事項
申請杰出人才要滿足“十中取三”的原則,如果與規定中的十項標準不符,則若具有同等重要性的證明,同樣可提交,作為證明材料;
杰出人才不需有雇主,可自己申請,需要出具材料證明該外籍人士有自我聘用的能力;
若由雇主為受益人申請,則申請人須提供足夠的材料來證明雇主有支付薪水的能力。
職業背景限定在科學、教育、藝術、體育、商業等行業是不全面的;事實上,除了律師,其他360行業內人才都可以申請EB-1A項目移民。
1995年嘉際移民公司創立于美國洛杉磯,來自美國,更懂美國。首批客人來自新加坡、印度、臺灣、香港等國家和地區,是一家國際化很強的移民老品牌與美國專業的EB-1A律師事務所合作 ,全世界范圍內成功案例超過一千個家庭。
1、每年處理將近100例EB-1A案件
2、成功個案包括365行各個行業
3、由前移民局上訴委員會律師親自輔導并負責疑難案件
4、獲得美國移民局批準最快的能力
5、強大的美國本土律師團隊鼎立相助
美國EB-1A移民專家:姚小姐(顧問總監)
免費熱線:400-8020-116 電話:020-66654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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