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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 途:
濕式報警閥與延遲器、水力警鈴等連接組成濕式報警閥組。它是濕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中最關鍵的部件之一,長期處于伺應狀態,起著供水滅火、直接報警的作用。
二、工作原理和特點: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伺應狀態時,整個管網充滿設計要求的壓力水,濕式報警閥閥瓣因自身重量而關閉。在濕式系統保護區內,一旦發生火災,在火災溫度的作用下,使閉式噴頭感溫啟動,進行噴水滅火。這時濕式報警閥管網一側水壓下降,使閥瓣上、下腔形成壓差,待壓差達到一定值時,由于水流的沖擊作用,閥瓣開啟并供水滅火(平時,值班員可以定期使用末端試水閥或報警閥的放余水閥進行放水報警試驗)。同時一部分水流進入閥瓣開啟后顯露的環形槽內,通過報警管道和延遲器,進入警鈴,使水力警鈴發出響聲報警,同時使壓力開關動作將電信號傳至報警控制中心,發出聲光報警,并啟動消防水泵繼續向管網補充供水,進行滅火。
若灑水噴頭動作噴水或利用末端放水試驗時,流動水流可先使水流指示器動作并傳遞至消防控制中心顯示報警。
本公司生產的溝槽式報警閥,額定工作壓力為1.6MPa,閥體采用球墨鑄鐵,閥座、閥瓣采用不銹鋼,所有控制閥門過濾器均采用黃銅、不銹鋼等耐腐蝕材料制成,強度高、使用壽命長。
三、主要構成及作用:
1、供水控制閥:主要控制開啟或關閉水源,截流和截流信號顯示作用。 [如訂貨指定需配制供水閥時,本公司有消防信號蝶閥(僅指帶信號閥門)配套]
2、濕式報警閥(序號1):只允許水流入濕式滅火系統并在規定壓力、流量下驅動配套部件( 警鈴、壓力開關)報警的一種單向閥。
3、報警管路閥(序號6):備用狀態和工作狀態時都處于常開位置,只有檢查、維護和修理時 才可關閉此閥。
4、延遲器(序號9):其功能是{zd0}限度地減少因水源壓力波動或沖擊而造成的誤報警。
5、壓力開關(序號10):是當水力警鈴報警的同時,因水壓作用使壓力開關接通電觸點,遠距離傳遞報警閥動作信息至控制中心。
6、水力警鈴(序號11):當濕式報警閥啟動后,由水力驅動能發出聲響的報警裝置。
7、放余水閥(序號5):備用狀態和工作狀態時此閥常閉,只有在檢修報警閥或更換閉式噴頭時才借它排盡管網水,開啟此閥還可進行動作報警試驗(閥瓣能開啟)。
8、壓力表(序號2,序號4):判斷報警閥水壓情況。
9、壓力表接頭(序號3):將公制螺紋轉換為英制螺紋,以安裝壓力表。
10、延遲器保壓接頭(序號11):是為水力警鈴和延遲器保持一定工作壓力及排水用的特定專用接頭(不能丟失,不能隨意更換)。
11、報警試驗閥(序號12):當報警閥處于伺應狀態時,無須啟動閥瓣,手動開啟此閥門,能夠利用供水測流水檢驗報警裝置(警鈴、壓力開關)功能是否正常的閥門(是產品新
標準中,新增加的部件,也是GB588-0-2005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則的強制重點檢查項目。
四、技術參數:
1、額定工作壓力:1.6MPa,密封試驗壓力:3.2MPa,閥體強度試驗壓力:6.4MPa。
2、ZSFZ型濕式報警閥型號規格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