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滿陳列原則(貨架滿放原則)
貨架上的商品必須要經常、充分地放滿陳列,給顧客一個商品豐富的好感覺,從而吸引顧客購買,同時減少內倉庫存,加速商品周轉。
4、先進先出原則:
當商品{dy}次在貨架上陳列后,隨著商品不斷地被銷售出去,就要進行商品的補充陳列,補充陳列的商品要依照先進先出的原則來進行。
陳列方法:先把原有的商品取出來,然后放入補充的新商品,再在該商品前面陳列原有的商品。此方法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證顧客買到商品的新鮮性。
5、關聯陳列原則
將同類別關聯性商品或不同分類但有互補作用的商品陳列在一起,以方便顧客購買。注意,對關聯性商品,應陳列在通道的兩側,或陳列在同一通道、同一方向、同一側的不同組貨架上,而不應陳列在同一組雙面貨架的兩側。
同時在功能或使用方法上,具有相互補充、相互配合、相互依靠的商品群,集中陳列在同一銷售區域,使顧客在購物時產生聯想,引起沖動。例如:碗、碟子與筷子、湯勺陳列在一起。抽油煙機與爐具陳列在一起,鞋子與鞋油、鞋刷陳列在一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