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位的布置要與小區的道路規劃相一致。由于小區道路的道路情況較為復雜,路口多、分叉多,所以小區照明應有較好的視覺導向作用,一般多采用單側布置;在道路較寬的住宅小區主干道及出入口位置,可采用雙側布置;在道路交叉的地方和道路產生較大變化處應布置燈位,以發揮燈光對道路的誘導性。
另外在進行小區照明設計時應注意避免室外照明對居民室內環境引起不良的影響,在沒有遮擋的情況下,燈位離陽臺及窗戶過近的話,顯然是不合適的,這一點主要是通過選擇合理的燈具和恰當的燈位來控制,例如盡量將燈具布置在道路遠離住宅樓一側的綠化帶內。
在綠化景點處則可以采用庭院燈與適量的草坪燈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燈光布置。在住宅小區中一般不慮使用泛光燈來渲染環境,因為它很容易對周圍居民造成光污染。

從數字上看,小區照明比道路照明要暗得多,其實并非如此,只是道路對亮度均勻性(亮度與平均亮度之比)有一定的要求,一般不低于40%。
因為對于快速行駛的車輛而言,明顯的亮度變化容易引起視覺錯誤甚至暫時失去視覺,造成交通事故。
而小區中車輛、人員行進速度都比較緩慢,對住宅小區而言,亮度均勻性的概念沒有實際意義。所以住宅小區中一些主出入口、路口、公共區亮度都比較高,而其他地方亮度較低,因此平均亮度較低。

在道路照明設計中一般采用效率高、壽命長的高壓鈉燈,然而在小區照明設計中有所不同。
由于小區內(主干道、主入口、公共生活區除外)要求環境的幽靜,而冷色光源更易給人安靜的感覺,所以小區中普遍采用金鹵燈來照明,這樣可使整個小區富有層次感,同時可為低層住房提供一個柔和的戶外環境。
另外一般小區道路平均照度在5-10Lux左右,而小區中車輛、人員行進速度都比較緩慢,故小區照明對眩光不作限制,可以采用非截光燈具,同時由于非截光燈具的光不但射到地面,還射到其他工作面(如墻面、樹林、建筑物等),起到一定的環境照明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