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提交資料指引: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國稅、地稅副本復印件 3、年度總賬、明細賬、會計憑證 4、本年度納稅申報表(bao括所得稅、流轉稅及教育附加、防洪費) 5、驗資報告 6、以前年度中介機構所作的納稅鑒定報告復印件 7、存貨盤點表、銀行對帳單、余額調節表 8、12月份稅金的繳稅單 9、資產所有權的證明的復印件 10、有關享受稅務優惠政策的xx復印件 11、基本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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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匯算清繳又要開始了!那么2017年的匯算清繳流程是怎樣的呢?截止時間又是什么時候?下面就告訴大家2017年匯算清繳流程和2017匯算清繳截止時間,希望能幫到大家喲!
匯算清繳的時間為一個納稅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比如,2015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2016年1月1日至5月31日。以此類推,2016年的匯算清繳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30日,2017年的匯算清繳截止時間為2018年5月30日。大家可要牢記了!不過廣州稅務局一般會在3月才推出報告的版本,所以基本廣州的匯算清繳報告的時間都是在3月到5月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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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局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局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局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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