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式理的選擇
在實務中,有許多廠家是利用混合式理方法。所謂混合式理是指廠商在設計分銷渠道時,將銷售理與其它分銷渠道結合起來使用。主要有經銷與理混合使用方式及分支機構指導下的理方式這三種方式。
1. 經銷與理混合使用
這種混合式理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總理下設經銷商;另一種則是總經銷商下設理商。那么廠家是選擇總理商下設經銷商的方式,還是選擇總經銷商下設理商的方式呢?這主要看以下因素:
首先是廠家的目標。廠家若是以迅速打開市場為目標,則可選擇總理下設經銷商的方式。在此方式下,與廠家直接聯系的是總理商,其不承擔買賣風險,因此比總經銷商更能表企業的利益,更能集中精力打開市場。
廠家若以減少風險為營銷目標,則可選擇總經銷商下設理商的方式。廠家貨物一到達總經銷商處,便能從總經銷商那兒收到款,而不像前者,要通過總理商向經銷商收款,款項才轉到廠家。
其次得看目標市場的中間商的能力,及中間商與廠商的關系。在廠商不充分信任中間商之前,廠商只愿給中間商以總經銷權,總經銷商下再設理商。
2.分支機構指導下的理方式
這種方式是指廠家一方面設立分支機構對理商進行指導與監督,另一方面分支機構又不具體從事銷售事務,銷售事務由理商進行。
企業在下述情況下,可采用分支機構指導下的理商策略:產品技術復雜或是新產品,理商需要專門的技術指導;多家理商并存時,為了協調理商關系,亦可設立分支機構;為了加強對理商的控制,亦可采用分支機構指導下的理商方式。






系統水容量越大,系統熱容就越大,系統越穩定;則該系統越穩定,系統熱容也就越大。但系統熱容大,卻并不表明系統水容量就大。因為系統在吸收或放出熱量時,系統溫度變化的大小,取決于系統的水量和所經歷的過程。也就是說,系統水溫的變化,不僅與系統的水量有關,還與其所經歷的過程有關。前文所提及到的兩種現象,可以通過改變系統的水量或所經歷的過程來改變系統水溫的變化,如增加系統水容量;改變主機的啟停參數(夏季制冷時,將回水溫度12℃設定為14℃停機;冬季制熱時,將回水溫度40℃設定為38℃開機);冬季制熱時,增設輔助熱源(電加熱鍋爐、電加熱器、燃氣爐等)。





堅持以人為本的管理方針,把企業的經營理念轉化為員工的價值觀念,積極引導員工開展創品牌、樹形象活動,促進技術創新、產品創新及營銷fu務創新,切實提高產品質量和品位,不斷擴大企業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
2014年8月我國中央空調采購總額達到4.3億元,占總采購金額的97%,以絕d對優勢領跑。中央空調采購項目的出色表現,不僅體現在總額上,同時還體現在數量上。8月中央空調項目達到343個,占總數量的94%,幾乎創下了采購金額最d高、采購數量最多的記錄。值得一提的是,中央空調采購項目的增多得益于8月整體的空調采購項目數量的增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