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做沉降觀測的范圍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應進行沉降觀測:
重要的工業與民用建筑物
20層以上的高層建筑物
造型復雜的14層以上的高層建筑物
對地基變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單樁承受荷載在400KN以上的建筑物
使用灌注樁基礎而設計與施工人員經驗不擇的建筑物
因施工使用或科研要求進行沉降觀測的建筑物
工作基點(以下簡稱基點)是沉降觀測的基準點,應根據工程的沉降施測方案和布網原則的要求建立,而沉降施測方案應根據工程的布局特點、現場的環境條件制訂。依據工作經驗,一般高層建筑物周圍要布設三個基點,且與建筑物相距50m至100m間的范圍為宜。基點可利用已有的、穩定性好的埋石點和墻腳水準點,也可以在該區域內基礎穩定、修建時間長的建筑物上設置墻腳水準點。若區域內不具備上述條件,則可按相應要求,選在隱蔽性好且通視良好、確保安全的地方埋設基點。所布設的基點,在未確定其穩定性前,嚴禁使用。因此,每次都要測定基點間的高差,以判定它們之間是否相對穩定,并且基點要定期與遠離建筑物的高等級水準點聯測,以檢核其本身的穩定性。

建筑物沉降觀測的重要性
隨著高大建(構)筑物的不斷興建,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各種大型的建(構)筑物,如水壩、高層建筑、大型橋梁、隧道在其施工和運營過程中,都會不同程度出現變形。這些變形總有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以致于最終釀成事故。因而及時地對建(構)筑物進行變形觀測,掌握變形規律,以便及時分析研究和采取相應措施是非常必要的。同時也為檢驗設計的合理性,為提高設計質量提供科學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