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電板(箱)安裝要求是:配電板(箱)應用不可燃材料制作;觸電危險性小的生產場所和辦公室,可安裝開啟式的配電板;在觸電危險性大或作業(yè)環(huán)境較差的加工車間、鑄造、鍛造、熱處理、鍋爐房、木工房等場所,應安裝封閉式箱柜;在有導電性粉塵或產生易燃易爆氣體的危險作業(yè)場所,必須安裝密閉式或防爆型的電氣設施;配電板(箱)各電氣元件、儀表、開關和線路應排列整齊,安裝牢固,操作方便。;落地安裝的板(箱)底面應高出地面5~10 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為1.2~1.5m;板(箱)前方0.8~1.2m的范圍內無障礙物;保護線連接可靠;板(箱)以外不得有裸帶電體外露;必須裝設在板(箱)外表面或配電板上的電氣元件,必須有可靠的屏護。

元件名稱
安裝高度(
m
)
指示儀表、指示燈
0.6-2.0
電能計量儀表
0.6-1.8
控制開關、按鈕
0.6-2.0
緊急操作件
0.8-1.6
組裝產品應符合以下條件:
操作方便。元器件在操作時,不應受到空間的防礙,不應有觸及帶
電體的可
能。
維修容易。能
夠較方便地更換元器
件及維修連線。
各種電氣元件
和裝置的電氣間隙、
爬
電距離應符合
4.4
條
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