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對所評估出的重大危險源必須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措施,每年進行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應當bao括以下內容:
1、應急救援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2、危險辨識與評價;
3、應急救援設備與設施;
4、應急救援能力評價與資源;
5、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6、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7、保護措施與程序;
8、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
9、培訓與演練。
重大危險源評估不需要開專家會的。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第40號令第八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危險化學品單位可以組織本單位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人員或者聘請有關專家進行安全評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
這樣只要單位有注冊安全工程師,然后在加上幾個有工程師證書的,就可以進行重大危險源評估了。然后根據第十條的相關要求編寫評估報告。
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工作:
1、安全評估的內容
⑴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⑵重大危險的基本情況
⑶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⑷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及嚴重程度
⑸重大危險源等級
⑹防范事故的對策措施
⑺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價
⑻評估結論與建議等
2、危險源安全驗收評估程序
危險源安全評估的程序為:前期準備;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分析;劃分評估單元、評估方法選擇;現場檢查;定性評估;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作出安全評估結論;編制安全評估報告;安全評估報告評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