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倉庫是指經海關核準的專存放保稅貨物的專用倉庫。根據國際通的保稅度要求,進境存入保稅倉庫的貨物可暫時免納進口稅款,免領進口許可(能造化學武器的和易化學品除外),在海關規定的存儲期內復運出境或辦理正式進口續。
(1)存放貨物范圍和期限
海關規定,保稅倉庫適用于存放供來料加工、進料加工復出口的料、;經經貿部批準寄售維修零配,外商寄存、暫存貨物,轉口貨物;供應國際航船舶的、零配;免稅品等。屬于一般貿易性質的進口貨物不允許存入保稅倉庫,也不允許在保稅倉庫中所存貨物進加工,但可在海關監管下進變貨物裝或加麥碼。
保稅倉庫所存貨物儲存期限為1年。如因特殊況可向海關申請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年,期滿仍未轉為進口也不復運出境的,由海關將貨物變處理。
(2)建庫度
申請建立保稅倉庫應由保稅倉庫經理人持工商部頒的營執照,填寫《保稅倉庫申請書》,擰交驗經貿主管部批準經營有關務的批,向海關提出申請,海關派人員實地調查后,符合條的頒《保稅倉庫登記書》。所謂符合條是指保稅倉庫應具有專儲存、堆放進口貨物的安全措施,有健全的倉庫管理度和詳細的倉庫帳冊;配合經海關培訓認可的專職管理人員,保稅倉庫的經營者應具備向海關繳納稅款的能力。
(3)出入倉度
保稅貨物在保稅倉庫所在地海關入境時,貨主或其理人應填寫進口貨物報關一式三份并加蓋“保稅倉庫貨物”印章,zm此貨物系存入某保稅倉庫,經向海關申報,查驗放后,一份由海關留存,二份隨貨帶交保稅倉庫。保稅倉庫經理人應于貨物入庫后即在述報關收,一份留存,一份交回海關存查。
保稅貨物復出口時貨主或豈理人應當填寫出口貨物報關一式三份并交驗進口時由海關印的報關,向當地海關辦理復運出口續,經海關檢查與實物相符合后印,一份留存,一份還,一份隨貨帶交出境地海關此放貨物出境。
保稅貨物經海關核準轉為進入國內市銷售時,由貨主或其理人照一般貿易進口貨物向海關辦理有關續并交納關稅和征稅,海關印放后在原進口貨物報關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