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建議書(又稱項目立項申請書或立項申請報告)由項目籌建單位或項目法人根據國民經濟的發展、國家和地方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生產力布局、國內外市場、所在地的內外部條件,就某一具體新建、擴建項目提出的項目的建議文件,是對擬建項目提出的框架性的總體設想。它要從宏觀上論述項目設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項目投資的設想變為概略的投資建議。
由項目投資方向其主管部門上報的文件,目前廣泛應用于項目的國家立項審批工作中。它要從宏觀上論述項目設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項目投資的設想變為概略的投資建議。項目建議書的呈報可以供項目審批機關作出初步決策。它可以減少項目選擇的盲目性,為下一步可行性研究打下基礎。
項目建議書申報對象和用途
擬增上項目單位向發改局項目管理部門申報的項目申請 。是項目建設籌建單位或項目法人,根據國民經濟的發展、國家和地方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生產力布局、國內外市場、所在地的內外部條件,提出的某一具體項目的建議文件,是對擬建項目提出的框架性的總體設想。
主要依據是國家的長遠規劃、行業及地區規劃、產業政策,與擬建項目有關的自然資源條件和生產布局狀況,項目主管部門的有關批文,初步的市場預測資料:
1、項目的必要性
2、項目的市場預測
3、產品方案或服務的市場預測
4、項目建設必需的條件
項目建議書只要求一個大概的輪廓,內容概略簡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