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建改造及其他基礎項目
1、土建改造和基礎項目包括:墻體拆除、新砌墻體、石膏板隔墻、現澆混凝土、包下水管、墻頂面抹灰、下沉式衛生間回填、地面找平等;
2、墻體拆除
2.1、墻體拆除時不得破壞承重墻、構造柱、剪力墻等,拆除區域和范圍必須征得相關部門審批認可方能施工;
2.2、現場拆除前必須對拆除區域進行劃線,明確拆除區域,并沿劃定線進行雙面機具切割,避免拆除時造成相鄰墻體松動,然后在使用其他工具敲打、拆除;
2.3、墻體拆除前,必須對相鄰物品、設施、設備進行有效保護,避免造成破壞,增加施工成本;
2.4、拆除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專業水平和職業道德,避免野蠻施工,降低墻體拆除的破壞性;
2.5、拆除后產生的建筑垃圾必須{dy}時間運至小區物管指定的建渣堆放區域,運送途中應注意保護公共空間不被污染,公共設備設施不被破壞;
2.6、拆除完成后,必須{dy}時間對拆除斷面進行抹灰處理,達到養護效果后方可進行表面安裝或其他裝飾性施工;
2.7、因拆除產生的給排水管道、強弱電線路及其他設備設施外露的,必須{dy}時間進行改道或移位處理,保證給排水和強弱電的通斷,外露的電線線頭必須及時包扎,避免安全隱患;
2.8、因拆除施工對土建防水層造成破壞的,必須進行恢復,達到應有的防水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