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動試驗方法
適用于在運輸或者在試用期間可能在船舶、航空行器、陸用車輛、旋翼器空間應用,以及因機械或者地震現象導致旋轉、脈動或擺動力產生共振的元件、設備和其他產品(簡稱樣品)。振動試驗用以確定原件、設備和其他產品經受規定嚴酷度正弦振動的能力
CNAS認可的振動試驗標準: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Fc和導則:振動(正弦)》GB/T 2423.10-2008
《jy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 第16部分:振動試驗》GJB 150.16A-2009
《微電子器件試驗方法和程序》GJB548B-2005
《電子及電氣元件試驗方法》GJB360B-2009
《鐵路機車車輛電子裝置》TB/T 3021-2001、GB/T 25119-2010 、IEC 60571:2006
《jy通信設備通用規范》GJB 367A-2001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Fh:寬帶隨機振動(數字控制)和導則》GB/T2423.56-2006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 試驗方法 試驗Fi: 振動 混合模式》GB/T 2423.58-2008
《包裝 運輸包裝件基本試驗 第7部分:正弦定頻振動試驗方法》GB/T 4857.7-2005
《包裝 運輸包裝件 隨機振動試驗方法》GB/T 4857.23-2012
《鐵路地面信號產品振動試驗方法》TB/T 2846-1997
《鐵路應用 機車車輛設備沖擊和振動試驗》TB/T 3058-2002、GB/T 21563-2008、IE 61373:1999
《電子測量儀器通用規范》GB/T 6587-2012
《可靠性鑒定和驗收試驗》GJB 899A-2009
《可編程序控制器 第2部分:設備要求和測試》GB/T 15969.2-2008/IEC61131-2:2007
《艦船電子設備環境試驗 振動試驗》GJB 4.7-1983
《jy電子測試設備通用規范》GJB 3947A-2009
《jy計算機通用規范》GJB 322A-1998
《汽車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QC/T 413-2002
《電子產品環境應力篩選方法》GJB 1032-1990
振動試驗實驗室資質
屬國家正規事業單位,通過CNAS(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審查,符合ISO/IEC 17025:200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通用要求》,具備出具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中國計量認證(CMA)證明的資質,歡迎廣大新老客戶光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