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前的準備工作和必須具備的條件
5.1技術準備工作
5.1.1仔細閱讀安裝說明書及施工圖,了解設備結構。
5.1.2根據現場實際場地和設備條件確定起吊方案。
5.1.3對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使作業人員熟悉施工圖紙,工藝要求,質量標準。
5.2 安裝前土建必須移交鋼結構安裝的技術資料,并經驗收合格。
5.3安裝場地準備工作
5.3.1準備好拼裝及吊裝區域的隔離用欄桿或紅白帶。
5.3.2整理一塊20m*20m的場地作為行車拼裝及設備臨時堆場。
5.4安全工作方面的準備
5.4.1制定相應的設備起吊安全技術措施。
5.4.2組織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及文明施工交底,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做到“三不傷害”,樹立“安全{dy},預防為主”的觀念。
5.4.2對所使用機具進行檢查,確認合格。
5.4.2對起重鋼絲繩、鏈條葫蘆、卸扣等進行檢驗,確認合格。
5.4.3吊裝、組裝區域搭設必要的腳手架,并經驗收合格,完成相應的簽證。
5.5其他
5.5.1安裝所用設備材料應具有質量證明文件,并經外觀驗收合格。
5.5.2設備維護手冊及所使用的潤滑油、潤滑脂清單應在傳動裝置檢查前提交給安裝單位,便于設備的檢修和維護。
5.5.3安全作業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已執行實施,相關部門已確認,并得到項目總工批準。
6. 作業程序、方法和內容
6.1 軌道安裝
軌道部分由建筑公司安裝。
6.2設備卸車
6.2.1在卸車、起吊過程中采取預防措施以免設備損傷。
6.2.1.1起吊點至少捆扎兩處,捆扎處應做好襯墊。
6.2.1.2捆扎點應在走輪或大梁的梁身處,不得捆扎在走臺和機械零部件部位。
6.2.1.3起吊時應做好平衡,以免起吊時負載不均造成設備傾斜,起吊鋼絲繩產生危險滑動。
6.2.2設備臨時安置位置底部用道木保護,以免損傷設備。
6.2.3卸車后,設備堆放及拼裝區域采用隔離欄桿實現區域封閉。
6.3設備開箱檢查
6.3.1配合業主按照設備裝箱清單對設備部件進行開箱、清點。
6.3.2進行設備外觀檢查,如有缺陷則及時作好記錄并上報有關單位和部門。
6.3.2.1檢查設備在裝箱、運輸過程中是否造成斷裂、凹痕等損傷。
6.3.2.2檢查各焊逢有無漏焊和缺陷。
6.3.2.3檢查各滾筒、吊鉤滑輪和車輪有無損傷和裂紋。
6.3.3根據設備圖紙進行幾何尺寸校驗,如有不符合項則及時作好記錄并上報有關單位和部門。
6.3.3.1測量主梁車輪跨度,允許偏差為±5mm。
6.3.3.2檢查主梁上拱度是否符合規范。
6.3.4 進行機械部套外觀檢查,如有不符合項則及時作好記錄并上報有關單位和部門。
6.3.4.1使走輪懸空,用手旋轉各傳動機構,應靈活、無卡澀。
6.3.4.2檢查齒輪箱是否嚴密、無滲漏現象,手孔蓋及墊料等應嚴密。
6.3.4.3檢查各吊鉤、滑輪及傳動輪的軸承是否清潔、轉動靈活, 加好適當的潤滑劑并嚴密封閉,各注油裝置齊全暢通。
6.3.4.4各部分鉚釘、螺釘應齊全、緊固。
6.3.4.5各轉動齒輪、聯軸器等外露的傳動部件,均應裝保護罩。
6.4 安裝行車
6.4.1 在地面將帶大車運行機構的主梁(2.4t)與電動葫蘆連接(0.6t)。連接后的重量為3t。
6.4.2 連接處要注意連接牢固。
6.4.3 用繩子將電動葫蘆固定在主梁的中間防止電動葫蘆左右劃動。
6.4.4 用汽車吊吊起行車將其吊至軌道上。此時汽車吊水平距離10m,額定載荷8.6t,實際載荷3t。
6.4.5{zh1}檢查大車車輪與軌道間的偏斜值、同位差、膨脹間隙及小車軌道高低差符合規范要求,如有偏差則及時作好記錄并上報有關單位和部門,再做調整處理。
6.4.6 安裝電纜滑車裝置。
6.5試驗程序及最終測試。
6.5.1試驗前的檢查。
6.5.1.1檢查機械部分在安裝過程中是否造成損傷。
6.5.1.2檢查鋼絲繩在安裝過程中是否造成損傷。
6.5.1.3檢查各聯接螺栓的緊固情況。
6.5.1.4檢查剎車輪及小車軌道表面的防腐保護層是否清理除去。
6.5.1.5檢查齒輪箱潤滑油液位是否符合要求,如需加油,則根據維護手冊要求的潤滑油型號和液位進行添加。
6.5.1.6檢查其他齒輪、制動器、滑動面及鋼絲繩表面的是否有均勻的潤滑脂保護。
6.5.1.7機械、電氣及安全設施安裝齊全,接好安全可靠的正式或臨時電源,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合格,經試運動作正常,各操作裝置標明動作方向,操作方向與運行方向經核對無誤,繼電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6.5.1.8起重機的過卷限制器、過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以及軌道阻進器的聯鎖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并經試驗,確認靈敏正確,對于限制位置應作出標記。
6.5.1.9索具、行車梁上的雜物應全部清理干凈,軌道上無油脂等雜物。
6.5.1.10 盤動各機構的制動輪,旋轉應無卡澀,調整制動器,經試驗確認靈敏正確。
6.5.2電氣送電,電氣回路測試及控制回路測試合格
6.5.3空負荷試驗。起重機試運轉前必須檢查電動機轉向是否符合要求,特別是起重機運行機構的兩臺電動機運轉方向必須一致,方可進行試運轉,空負荷運轉按下列程序和要求進行。
6.5.3.1驅動試驗,從慢速開始,以不同轉速進行驅動試驗,檢查無機械卡澀。
6.5.3.2提升試驗,確定吊鉤與小車結構無相碰,設定提升限位。
6.5.3.3行走試驗,從慢速開始,以不同速度進行大車和小車行走試驗,檢查行走限位功能,設定行走限位。
6.5.3.4大小車輪與軌道無卡澀現象。
6.5.3.5各制動器能準確、及時的動作,各限位開關及安全裝置動作應準確、可靠。
6.5.3.6起重機防碰撞裝置:緩沖器等裝置應能可靠工作。
6.5.3.7除第6.6.3.6項可作一至二次實驗外,其余各項實驗應不少于5次,且動作應準確無誤。
6.5.4負荷試驗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6.5.4.1大車、小車和吊鉤都經空負荷試驗合格。
6.5.4.2準備好試負荷用的荷重,其值必須認真計算或有切實的依據,不得冒估或概算。
6.5.4.3作好試驗時所需的測量準備工作。
6.5.5 靜負荷試驗。
6.5.5.1先開動起升機構,進行空負荷升降操作,并使小車在全行程上往返運行,此項空載是運轉不應少于3次,應無異?,F象。
6.5.5.3將小車停在主梁的跨中,加負荷做起升試驗,額定負載為5t。
6.5.5.4吊起額定負荷后,離地面100-200mm。靜止懸掛10min,測量橋架主梁的下撓度(不包括軌道的下沉值),一般應符合規定垂弧允許值<L/800=11.5mm(注L——起重機跨距),在起吊期間內設備各部分應無異?,F象,卸去負荷后主梁結構應無異常現象。
6.5.5.5將小車停在橋式起重機的跨中,無沖擊的起升額定起重量的1.25倍負荷(即6.25t)(12.5t),在離地面高度100-200mm處,懸吊停留時間10min,并應無失穩現象。然后卸去負載將小車開到跨端,主梁下撓度應恢復原形,無殘余變形和異?,F象,檢查起重機橋架金屬結構應無裂紋、焊縫開裂、油漆脫落及其它影響安全的損壞或松動等缺陷,大鉤張口應無殘余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