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GB 4806.1-2016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GB4806.7
解讀GB4806.1-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7
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從2016年10月19日發布,過渡期為1年,2017年10月19日開始實施。在這一年的過渡期內,企業需要對標準進行研讀,并且所使用的的食品接觸材料部件,慢慢符合這一標準。
在2017年10月19日開始實施后,即2017年10月19日以后開始生產的產品必須符合GB 4806.1-2016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標準規定了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符合性原則、檢驗方法、可追溯性和產品信息。適用于各類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術語和定義
再此,特別給到“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給予了定義,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各種已經與食品或食品添加劑接觸、或其成分可能轉移到食品中的材料和制品,包括食品生產、加工、包裝、運輸、貯存、銷售和使用過程中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工具和設備,及可能直接或間接接觸食品的油黑、粘合劑、潤滑油等。不包括洗滌劑、消毒劑和公共輸水設施。
“復合材料及制品”:由不同材質或相同材質材料通過粘合、熱熔或其他方式復合而成的兩層或兩層以上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
“組合材料及制品”:由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材質或相同材質的材料以裝配、焊接、鑲嵌等方式組合而成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
總遷移量定義
另外針對具體的檢測項目,此次引入了新概念“總遷移量”:從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遷移到與之接觸的食品模擬物中的所有非揮發性物質的總量。與舊國標項目中的蒸發殘渣概念是wq不一樣的。
“蒸發殘渣”是檢測食品接觸材料在使用過程中接觸水、酸性物質、酒精類、油脂類等食品時可能析出的化學物質量的指標,即蒸發殘渣指標用來考核一定時間內包裝中各類物質向食品遷移的總量,用mg/L表示。模擬物一般采用蒸餾水、4%乙酸、20%或65%乙醇和正己烷。
“總遷移量”以每千克食品模擬物中非揮發性遷移物的毫克數(mg/kg),或每平方分米接觸面積遷出的非揮發性遷移物的毫克數(mg/dm2)表示。對嬰幼兒專用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以mg/kg表示。
后續針對不同的項目,新國標對于嬰幼兒專用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還有更嚴格的現值要求。
特定遷移量定義
這里還引入了另外一個概念“特定遷移量”:從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遷移到與之接觸的食品或食品模擬物中的某種或某類物質的量。
他與總遷移量是不一樣的概念,總遷移量指的是所有非揮發性物質的總量,而特定遷移總量指的是某種特殊物質遷移到食品中的特定物質總量。特定遷移總量的單位與總遷移量是相似的,“特定遷移總量”:以每千克食品或食品模擬物中指定的某種或某類遷移物質(或基團)的毫克數(mg/kg),或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與食品或食品模擬物接觸的每平方分米面積中指定的某種或某類遷移物質(或基團)的毫克數(mg/dm2)表示。
檢驗方法
GB 4806.1-2016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中,針對檢驗方法有如下要求: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遷移試驗應符合GB 31604.1和GB 5009.156的規定。當產品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有特殊規定時,按照產品標準的規定執行。
產品信息、標簽要求
1 產品標識信息應清晰、真實,不得誤導使用者。
2 產品應提供充分的產品信息,包括標簽、說明書等標識內容和產品合格證明,以保證有足夠信息對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進行安全性評估。
3 標識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材質,對相關法規及標準的符合性聲明,生產者和(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適用時)等內容。
4 符合性聲明應包括遵循的法律和標準,有限制性要求的物質名單及其限制性要求和總遷移量合規性情況(僅成型品)等。
5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終產品除應符合上述要求外,還應注明“食品接觸用”“食品包裝用”或類似用語,或加印、加貼調羹筷子標志(具體見附錄A),有明確食品接觸用途的產品(如筷子、炒鍋等)除外。有特殊使用要求的產品應注明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項、用途、使用環境、使用溫度等。對于相關標準明確規定的使用條件或超出使用條件將產生較高食品安全風險的產品,應以特殊或醒目的方式說明其使用條件,以便使用者能夠安全、正確地對產品進行處理、展示、貯存和使用。
6 上述標識內容應優先標示在產品或產品標簽上,標簽應位于產品*小銷售包裝的醒目處。當由于技術原因無法將信息全部顯示在產品或產品標簽上時,可顯示在產品說明書或隨附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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