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分公司從總公司下面剝離出來要具備哪些條件 李軒潔 I89II744O94
所謂的公司剝離,就是依照法律規定、行政指令或經公司決策,將一個公司分解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互獨立的新公司,但是分公司政策是不允許單獨剝離的,但是近期經常有人咨詢我們,分公司能不能單獨剝離出來,我們的回答是可以的,交給我們操作,可以單獨剝離出來成為獨立的有限公司,有需要的老板想了解詳細情況可以咨詢經典世紀—李軒潔。
母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劃分,主要依據公司之間的相互關系來確定,這種劃分直接影響到對公司的債權、債務的責任人的確定。在我國現行的《公司法》中,尚無母公司的概念,但對分公司及子公司已有原則的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改制為獨立公司應該怎么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1:北京分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北京分公司的公章
3:北京分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總公司的公章
6:總公司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7:北京分公司負責人授權
8:分公司的資產評估報告
9:新公司的變更信息(公司名稱,法人,股東,注冊資金,經營范圍等)
我們操作分公司剝離改制的成功案例:
①北京**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改制—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②上海**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改制—北京**商貿有限公司
③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改制—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④湖南**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改制—北京**建設有限公司
⑤湖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改制—北京**科貿有限公司
⑥成都**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改制—北京**貿易有限公司
⑦廣州**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改制—北京**貿易有限公司
⑧河南**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改制—北京**科貿有限公司
⑨河北**技術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改制—北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于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并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