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客車指標過期網上重新更新指標流程搜苑佳俊
北京市小客車更新指標過期:視為自動放棄更新指標。
更新指標應在有效期內憑更新指標書辦理完畢買車、繳稅、上牌等所有手續,逾期未辦理完畢視為自動放棄指標。
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單位和個人應當自取得指標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逾期未辦理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指標。
單位或者個人出售、報廢名下小客車后需要小客車更新指標(以下簡稱更新指標)的,不需要參加搖號單位或者個人出售、報廢名下單位或者個人出售、報廢名下小客車后需要小客車更新指標(以下簡稱更新指標)的,不需要參加搖號單位或者個人出售、報廢名下小客小客車后需要小客車更新指標(以下簡稱更新指標)的,不需要參加搖號,直接申請更新指標,以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作為更新指標證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標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逾期未辦理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更新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