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去氧澤瀉醇B型號155073-73-7質量檢測方法
中文名稱 11-去氧澤瀉醇B 中文別名 無
英文名 11-Deoxyalisol B 英文別名 無
分子式
C30H48O3 分子量 456.7 CAS登錄號 155073-73-7
提取來源
澤瀉 化學結構
外觀
白色粉末或晶體 155073-73-7
NMR,MS
4℃冷藏、密封、避光
2年
無
鑒別方法
貯存條件
有效期
注意事項
溶解性 易溶于l仿,甲醇。不溶于水
測定方法 C18柱,甲醇/水=88/12, 40 min;203nm
藥典測定方法 無
用途 用于含量測定/鑒定/藥理實驗等
姜黃素 458-37-7,去甲氧基姜黃素 24939-17-1,雙去氧基姜黃素 33171-05-0,莪術醇;姜黃醇 4871-97-0,
莪術二酮 13657-68-6,異吉馬呋內酯 20267-89-4,青蒿素(UV級) 63968-64-9,青蒿素(HPLC級) 63968-64-9,蒿甲醚 71963-77-4,雙氫青蒿素 71939-50-9,青蒿酸 80286-58-4,槲皮苷 522-12-3,
異槲皮苷 482-35-9,棉酚 303-45-7,醋酸棉酚 12542-36-8
鼠尾草酸 3650-09-7,迷迭香酸 20283-92-5,鼠尾草酚 5957-80-2,12-O-甲基鼠尾草酸 62201-71-2,迷迭香酚 80225-53-2,甲基丁香色原酮 480-12-6,羥基芫花素 20243-59-8
對照品貯存:
對照品在藥品檢驗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隨著儀器分析的廣泛使用,必將越來越多地使用藥品標準物質。只有嚴格按照化學對照品說明書要求使用和貯存對照品,才可以提高藥品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對照品應按說明書規定的條件妥善保存,一般置干燥陰涼處保存,某些對照品如維生素E等需避光低溫保存。要注意對照品的使用期限,過期、變質的對照品不宜再使用。開瓶后建議短期內用完,避免開瓶后長期不用,同時,在重復使用過程中應盡量避免對照品的分解、污染或吸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