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無行政區劃企業名稱的流程步驟所需材料。搜索苑佳俊咨詢
苑佳俊二十一條、企業名稱由申請人自主申報。
申請人可以通過企業名稱申報系統或者在企業登記機關服務窗口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包括全體投資人確認的企業名稱、住所、投資人名稱或者姓名等。申請人應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企業名稱申報系統對申請人提交的企業名稱進行自動比對,依據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相同相近比對規則等作出禁限用說明或者風險提示。企業名稱不含行政區劃名稱以及屬于《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苑佳俊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申請人應當同時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企業名稱申報系統和企業名稱數據庫中進行查詢、比對和篩選。
苑佳俊二十二條、申請人根據查詢、比對和篩選的結果,選取符合要求的企業名稱,并承諾因其企業名稱與他人企業名稱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苑佳俊二十三條、申報企業名稱,不得有下列行為:不以自行使用為目的,惡意囤積企業名稱,占用名稱資源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進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故意申報與他人在先具有一定影響的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近似的企業名稱。故意申報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禁止的企業名稱。
苑佳俊二十四條、《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苑佳俊十七條所稱申請人擬定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與同行業或者不使用行業、經營特點表述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的情形包括:(一)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的排列順序不同但文字相同。(二)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行政區劃名稱或者組織形式不同,但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相同。(三)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行業或者經營特點表述不同但實質內容相同。
苑佳俊二十五條、企業登記機關對通過企業名稱申報系統提交完成的企業名稱予以保留,保留期為兩個月。設立企業依法應當報經批準或者企業經營范圍中有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保留期為一年。企業登記機關可以依申請向申請人出具名稱保留告知書。申請人應當在保留期屆滿前辦理企業登記。保留期內的企業名稱不得用于經營活動。
苑佳俊二十六條、企業登記機關在辦理企業登記時,發現保留期內的名稱不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相關規定的,不予登記并書面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