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的申請流程和條件如下:
申請條件
文藝性演出許可取得者: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以及個體演員可以申請營業性演出許可證,以便合法從事營業性演出活動。
營業執照要求:申請者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必須包含“經營演出及經紀業務”,并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網上辦理時,此材料不需提交。
個體演員和演出經紀人備案:個體演員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和藝術表演能力證明;個體演出經紀人則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和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明,以便在戶籍所在地或常駐地縣級文化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并取得備案證明。
申請流程
準備必要的申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明、藝術表演能力證明或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明等。
個體演員和演出經紀人需向戶籍所在地或常駐地的縣級文化主管部門提交申請,并獲得備案證明。
提交申請后,由省級文化主管部門負責印制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并由發證機關填寫信息、蓋章以完成發證流程。
注意事項
營業性演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售票或接受贊助等方式獲取利潤的演出活動。無論國內外演出團體,未經許可不得開展營業性演出,否則將被視為違法,并受到相關部門的懲罰。
演出經紀人員的資格認定由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負責,各級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負責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