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注冊集團公司應該具備的條件及辦理流程
一、全級集團公司成立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至少擁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與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二、省級集團公司成立條件:
1、母公司的注冊資本為3000萬元以上;
2、有三個子公司(即控股企業);
3、母公司的注冊資本與三個子公司的注冊資本之和為6000萬元以上。
三、市級集團公司成立條件:
1、母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以上;
2、有三個子公司(即控股企業);
3、母公司的注冊資本與三個子公司的注冊資本之和為2000萬元以上。
四、集團應具備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業)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作為核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注冊姿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受理審核時限:申請辦理集團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和備案,凡文件、證件齊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受理后5-15個工作日完成核準或核駁手續。
五、注冊成立企業集團程序:
設立企業集團,一般要經以下步驟:
第一步咨詢后領取并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名稱登記材料,領取《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第三步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及相關材料,同時領取《集團設立登記申請書》等有關表格;
第四步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后領取《受理通知書》;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書》確定的日期領取《企業集團登記證》。
全國集團公司是我國經濟市場中比較特殊的一類公司,我國對這類公司的成立有著較為嚴格的要求。相關的公司和子公司、注冊資本和相關的要求,都要符合我國的相關規定,才能夠合法的成立,在我國的經濟市場中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