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的企業有哪些?
從事報紙、期刊、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相關出版物的總發行、批發、零售以及出租、展銷業務的經營者,都需要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
出版物經營許可分為“出版物批發”和“出版物零售”兩種業務經營形式,其申請條件和要求不同,具體情況根據經營者需求而定。“出版物批發”企業辦理,可以做零售和批發業務,“出版物零售”只能做零售業務,不能做批發業務。 經典世紀 崔經理 I53II⑤②79⑤I
例如:你若打算在線下開一家實體書店,或在線上網絡平臺(淘寶、京東等)開一家網店賣圖書、雜志或電子刊物等,就得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
設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業或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出租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⑴有確定的名稱和經營范圍;
⑵經營者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
⑶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
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應提交的申請(書面)材料(統一用16開紙打印或書寫):
①發行單位名稱、地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地址;
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文化程度、本市詳細住址、住宅及移動電話號碼等;
③經營范圍(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
④經營方式(零售、出租、零售出租、投遞);⑤經營出版物出租的經營場所周邊200米范圍內有否中小學校
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材料:
一、設立出版物零售/批發企業申請表
二、企業章程
三、營業執照
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任職文件
六、經營場所平面圖
七、經營場所交通方位圖
八、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北京批發出版物經營許可取得之后,公司可以作為服務商,為各大書店,書城,學校,企事業單位,供應圖書,期刊,報紙,電子出版物,音像制品,走大批量覆蓋,也可以作為自營店為線上平臺,京東,淘寶,天貓,阿里巴巴等平臺,提供供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