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北京稅務事務所帶備案帶兩名稅務師人員
在北京成立稅務事務所,需要滿足一系列的條件,這些條件確保了事務所的合法運營、專頁能力以及服務質量。以下是主要的條件要求:
1. 人員要求:
* 發起設立事務所需要有3名以上符合規定的發起人,這些發起人需要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稅務師執業注冊證書》。
* 事務所應有10名以上專職從業人員,其中至少有5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稅務師執業注冊證書》。
* 事務所的出資人也必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稅務師執業注冊證書》,并在事務所執業,不能在其他單位從事獲取工資等勞動報酬的工作。
* 事務所實行所長負責制,所長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稅務師執業注冊證書》,并擔任事務所的法定代表人。
* 發起人、出資人以及所長等還需要滿足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年齡、職業道德記錄等。
2. 資本要求:注冊資本應達到30萬元以上。
3. 場所和設施要求:稅務事務所需要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設施,以支持其日常運營和業務活動。
4. 名稱規范:稅務師事務所的名稱不得冠以行業、部門等容易引起誤解的名稱字樣,也不得直接冠以行政區域名或地名。
此外,稅務事務所的成立還需滿足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這些條件可能涉及具體的業務規范、管理要求等。
請注意,具體的條件可能會因地區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在準備成立稅務事務所時,建議詳細查閱北京地區相關的法規和政策,以確保滿足所有要求。同時,與當地的稅務部門或相關機構進行咨詢和溝通也是非常重要的,他們可以提供更具體和準確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