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減資流程需要的材料文件 I58聯系OI43徐會計799O
新修訂的公司法將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注冊資本5年內須繳齊,中小企業該何去何從?
如果不實繳有什么后果?如果規定期限內完成不了實繳該怎么辦?
本次新修訂公司法正式推行,實繳的政策是真正開始實行了,注冊資本5年內須實繳,否則“失權”,“失權”后不再享受股東權益,與注銷沒有區別了,新修訂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由股東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繳足。”
以往的認繳制并不需要企業主拿出本金放進公司,因此很多公司注冊資金填了太多,與自身規模并不相稱,需要減少注冊資金,減新公司法出爐少注冊資金的這個操作就叫做減資。
企業減資需要準備的材料:
(1)投資者申請書;
(2)企業董事會決議;
(3)股東各方關于減資的協議(資企業為減資決定);
(4)股東各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協議(非資企業)或章程修改決定(資企業);
(5)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的審計報告(內有資產負債表、財產單、債權人名單);
(6)國稅、地稅部門出據的正常納稅情況證明;
(7)債務償或債務情況的說明(需由董事長簽字,并蓋章);
(8)在省級及以上報紙減資公告;
(9)通知債權人回執;
(10)驗資報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