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了怎樣恢復經營?I37撥打I68O苑佳俊48O6辦理。
營業執照被吊銷后是否可以恢復?
一般情況下被吊銷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是一種行政處罰是不可以恢復的,應按照相關規定及時進行清算,注銷公司。如果認為具體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具體行政行為錯誤,可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被吊銷后,僅是喪失了從事經營活動的資格,只要該主體沒有辦理注銷登記,主體資格還存在,就可以恢復其營業執照。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是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具有法律約束力。
經營主體(包括企業法人和非企業法人)違法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是違法主體受到的最為嚴厲的行政處罰,該處罰是行政執法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具有強制力。行政行為的實質確定力要求實施該行為的行政主體不得任意改變自己所作的行政行為。
吊銷營業執照行為是執法機關依法維護和分配公共利益的行為,如果該行政行為違法,或不符合公共利益,行政主體應先承擔法律責任,然后按法定程序改變。行政行為的形式確定力同時要求相對人不得任意請求改變該行政行為。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所作的一種單方面的意思表示,行政相對人只能作服從或不服從的意思表示。行政相對人未在法定期限內向有關機關依法提出審查請求或變更請求的意思表示,即喪失了救濟權利,必須無條件履行行政處罰決定。
《行政許可法》以及行政規章要求營業執照被吊銷后應當辦理注銷手續。《行政許可法》七十條規定,行政許可證件被依法吊銷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許可的注銷手續。行政許可證件被吊銷,意味著該項行政許可已經結束,其主體資格因經營資格喪失已無存在意義,應予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