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稅務被稽查局查要求查賬怎么辦?I37搜索I68O苑佳俊48O6
稽查局查賬:一般是專管員覺得你們公司有什么問題,稅務、財務報表出現很明顯的漏洞,才會上報,稽查局才來查賬的。稽查局肯定比稅務局查賬要嚴格。會要求你提供公司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報表等資料。
其實也不一定,因為還沒做徹底的檢查,也不知道情節嚴重程度。但稽查局是立案檢查,會很嚴謹。立案后的案件,不管從監督督查機制,還是從各環節的分工明確都要強過管理局的評估,所以,稽查局肯定會認真的檢查。
稅務稽查一般查幾年?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征收稅務稽查立案后還要多長時間?
六十天。檢查部門應當將《稅務稽查報告》、《稅務稽查工作底稿》及相關證據材料,在5個工作日內移交審理部門審理,并辦理交接手續。審理部門接到檢查部門移交的《稅務稽查報告》及有關資料后,應當在15日內提出審理意見。
但下列時間不計算在內:
(一)檢查人員補充調查的時間。
(二)向上級機關請示或者向相關部門征詢政策問題的時間。
案情復雜確需延長審理時限的,經稽查局局長批準,可以適當延長。
《稅務稽查工作規程》二十五條。調取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時,應當向被查對象出具《調取賬簿資料通知書》,并填寫《調取賬簿資料清單》交其核對后簽章確認。
調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前會計年度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應當經所屬稅務局局長批準,并在3個月內完整退還;調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年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應當經所屬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局長批準,并在30日內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