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設計規范包含多方面的要求,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規范要點:
1. 總體布局與選址:
布局合理性:實驗室應根據工作流程和功能需求進行合理分區,如實驗區、準備區、存儲區、辦公區等,且各區域之間應避免交叉污染和相互干擾。例如,有放射性物質操作的實驗室應與常規實驗室分開設置。
選址要求:應選在清潔、安靜、無震動、無強電磁干擾、無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遠離交通要道、鍋爐房、機房及生產車間等有潛在干擾的區域。同時,要考慮實驗室與周邊設施的安全距離,如與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的距離等。
2. 建筑結構:
層高與凈高:常規實驗室和研究工作室在不設置空氣調節時,室內凈高不宜低于2.70m;設置空氣調節時,不應低于2.40m。走道凈高不應低于2.20m,專用實驗室的室內凈高應根據實驗儀器設備尺寸、安裝及檢修的要求確定。
開間與進深:常規實驗室標準單元開間應由試驗臺寬度、布置方式及間距決定,實驗臺平行布置的標準單元,其開間不宜小于6.60m;單元進深應由實驗臺長度、通風柜及實驗儀器設備布置決定,且不宜小于6.60m,無通風柜時,不宜小于5.70m。
門窗設計:門的寬度和高度應滿足設備搬運和人員通行的要求,由1/2個標準單元組成的實驗室的門洞寬度不應小于1m,高度不應小于2.10m;由一個及以上標準單元組成的實驗室的門洞寬度不應小于1.20m,高度不應小于2.10m。實驗室的門扇應設觀察窗。窗戶應具有良好的密閉性及隔熱性,設置空氣調節的實驗室,外窗宜設置不少于窗面積1/3的可開啟窗扇。
防火防爆:建筑材料應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隔斷和頂棚也要考慮到防火要求。實驗室的防火分區、疏散通道等應符合相關的建筑防火規范。
3. 環境控制:
溫度與濕度:不同類型的實驗室對溫度和濕度有不同的要求,應根據實驗需求設置相應的空調系統或恒溫恒濕設備,確保實驗環境的穩定性。例如,生物實驗室一般要求溫度在18-25℃,濕度在60%-70%。
通風與換氣:實驗室應設置良好的通風系統,以排出實驗過程中產生的有害氣體、蒸汽、粉塵等污染物。通風柜、排風罩等通風設備的位置、數量和性能應滿足實驗需求,通風管道的布局應合理,避免氣流短路。
潔凈度:對于有潔凈度要求的實驗室,如電子實驗室、生物制藥實驗室等,應設置空氣凈化系統,控制空氣中的塵埃粒子、微生物等污染物的濃度,達到相應的潔凈度等級。
4. 電氣系統:
供電要求:實驗室的供電應穩定可靠,電壓波動范圍應符合實驗設備的要求,必要時應配備穩壓電源、不間斷電源等附屬設備。大型精密儀器室的供電電壓一般允許波動范圍為±10%,并應設計有專用地線,接地極電阻小于4Ω。
照明設計:照明應滿足實驗操作的需求,照度均勻、無眩光。實驗室應配備應急照明系統,確保在停電等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電氣安全: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應符合相關的電氣安全規范,如設置漏電保護器、過載保護裝置等,防止電氣事故的發生。
5. 給排水系統:
給水:應根據實驗需求提供不同水質的水,如普通自來水、純水、超純水等。給水管道的材質應符合衛生要求,耐腐蝕、易清洗。
排水:排水系統應暢通無阻,避免積水和堵塞。實驗廢水應根據其性質進行分類收集和處理,對于含有有害物質的廢水,應經過處理達標后才能排放。
6. 安全防護:
消防設施:實驗室應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設施,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志應明顯。
緊急出口與疏散通道:應設置足夠數量的緊急出口和疏散通道,確保在緊急情況下人員能夠迅速撤離。疏散通道的寬度和門的開啟方向應符合相關規范。
個人防護:根據實驗的危險程度,為實驗人員配備相應的個人防護用品,如防護服、護目鏡、手套、口罩等
7. 儀器設備布置:
設備間距:實驗設備之間應保持足夠的間距,以便于操作、維護和檢修。靠兩側墻布置的邊實驗臺的凈距不應小于1.50m;當靠一側墻改為布置排*柜或實驗儀器設備時,其與另一側實驗臺之間的凈距不應小于1.80m。
設備固定:大型儀器設備應進行固定,防止因震動、移動等原因影響實驗結果或造成安全事故。
8. 特殊實驗室要求:
生物安全實驗室:應符合《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GB50346-2011)和《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等標準,設置相應的生物安全防護設施,如生物安全柜、高壓**器、洗眼器和緊急噴淋裝置等。
放射性實驗室:放射性實驗室的設計應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防護的規定,設置防護墻、防護門、放射性廢物儲存設施等,確保人員和環境的安全。
化學實驗室:化學實驗室應設置通風柜、緊急沖淋裝置等安全設施,儲存化學品的庫房應符合防火、防爆、防潮、防腐等要求。北京華旭凈化裝修設計實驗室工程一站式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