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zl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zl的,按照zl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zd1}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的賠償是給予事故殘疾者傷殘評定結束后一段時期內的生活補助費。傷殘評定為一級傷殘者給予{bfb}的生活補助費,十級傷殘者給予10%的生活補助費,相鄰兩級賠償比例差為10%.多處傷殘的,以評定的{zg}傷殘等級賠償比例為基數,其他傷殘1-5級的每增加一處增加賠償比例4%,6-10級的每增加一處增加賠償比例2%,增加的賠償比例合計不得超過10%,{zg}傷殘賠償比例不得超過{bfb}.
2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誤工費不得重復計算。以殘疾者定殘之日為界,之前賠償誤工費,之后賠償生活補助費。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zd1}均不少于五年。濟南律師148網 http://地址:濟南市趵突泉北路26號濟南國際交流中心三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