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等級傷殘賠償金如何計算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的多等級傷殘如何計算殘疾賠償金的問題,正確的做法就是按照2002年公安部新出臺的(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附則及附錄B的規定。多等級傷殘的綜合計算是按傷殘者的傷殘賠償總額、交強險公司的限額內賠償、賠償責任系數、賠償指數和賠償附加指數等加以計算的。
一、多等級傷殘賠償金的綜合計算公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GB 18667-2002 )附錄B(資料性附錄)的規定,多等級傷殘的綜合計算公式是這樣的:
C = Ct ×C1×(Ih+ Ia,i)(Ia.i≤10%,i=1,2,3,……n,多處傷殘)
式中:
C――傷殘者的傷殘實際賠償額,元;
Ct――傷殘賠償總額,元;
C1――賠償責任系數,即賠償義務主體對造成事故負有責任的程度,0≤C1≤1;
Ih ――傷殘等級{zg}處的傷殘賠償指數,即多等級傷殘者,{zg}傷殘等級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即增加一處傷殘所增加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二、多等級傷殘賠償金綜合計算公式的通俗理解
對于上述計算公式可以通俗的理解為:
實際賠償額=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系數×(幾個傷殘等級{zg}的傷殘賠償指數+傷殘賠償附加指數1+傷殘賠償附加指數2+……+傷殘賠償附加指數n)。
1、“傷殘賠償總額”。
要根據傷殘者居住的地區(省、市)的不同、身份的不同(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以及年齡的不同來進行計算確定。根據{zg}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需要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