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市第二水廠擴建工程設備采購及施工總承包項目
所屬行業:其它
標訊類別:國內招標
資源來源:其它
所屬地區:福建
招 標 公 告(重新招標)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長樂市第二水廠擴建工程設備采購及施工總承包項目,項目業主為 長樂市二水廠
擴建工程建設指揮部 , 建設資金為 自有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
進行 公開 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福建省長樂市;
2.2. 工程建設規模:在二水廠廠區新建5萬m3/d豎向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一座,新建5萬
m3/d氣水反沖洗濾池一座,新建5萬m3/d清水池一座,改造現有送水泵房新增5萬m3/d的供水能
力;新建20萬m3/d排水排泥池一座,新建20萬m3/d濃縮池一座,新建20萬m3/d脫水車間一座(
設備按10萬m3/d安裝),除新建水處理系統設備外,需要利用原有二級泵房擴產5萬m3/d,總
投資約 3600萬元人民幣。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本招標項目的工程施工、設備供貨、設備安裝與調試、工程竣工驗收
和交付使用以及其他相關服務,具體詳見《第6章 招標圖紙》、《第7章 技術標準和要求》;
投標報價以工程量清單為準,技術參數和標準要求以“長樂市二水廠擴建工程設備技術標準”
為準。
本項目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和包施工管理、包調試及試運行的工
程總承包方式,中標人對于招標人單位承擔的是交鑰匙工程。
2.4. 工期要求:總工期:300個日歷天(從中標通知書發出3天后開始計算工期,其中包含30
天試運行期);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滿足項目總工期及各專業工程工期進度要求;
合同簽訂160天以內完成泵站擴容、清水池建設(土建、供電、工藝管路、設備安裝及自控)
,并且具備新增5萬噸臨時調峰通水運行條件;工程進展270天以內需保證完成全系統并網試通
水。
2.5. 工程質量要求:工程的質量標準為符合設計和國家現行建設工程有關標準、規范的合格
標準及竣工備案要求;出廠水質的質量標準為本招標文件中的技術要求或投標文件中對出廠水
質的描述和承諾(上述標準中以要求最嚴格的為準);設備的質量標準為本招標文件提出的技
術要求、投標文件中的對技術性能的描述和承諾、設備生產商的合格標準或國家相關標準(上
述標準中以要求最嚴格的為準);投標人還須保證本工程創福州市“榕城杯”優良工程。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1月21日至2010年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
外),每天上午 9 時 00 分至 11時30分,下午 14 時 30 分至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
同)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份人民幣 200 元,招標圖紙1500元,售后不退。
地址: 北京豐臺區豐臺北路32號
郵編: 100071
聯系人:謝琳 游明
電話:010-63835786 15801640948
傳真: 010-51113193
電子郵件:zhaobiao-011@ (資質、業績請發到此郵箱)